申請第一類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當你要買賣、承租或其他原因,想知道房屋、土地的標示面積、內容、所有權人是誰、有沒有借錢抵押,該怎麼辦呢?除了看權狀外,就是申請取得土地、建物的謄本是最直接明白了。大揚代書帶您了解建物謄本怎麼看、如何申請土地謄本的證件等,有任何土地登記的問題都能來電免費諮詢。

內容目錄

什麼是土地登記?

土地登記是一個比較概括的說法,這裡所謂的土地其實泛指所有不動產,也就是土地和建物,而記載土地登記的文件被稱作為謄本。因此市面上所見到的房子,都可以查詢到房子的土地登記簿謄本和建物登記簿謄本,這兩份文件是了解房屋產權狀態最可靠也最重要的文件。藉由土地登記來確定權利之歸屬與權利狀態而公示於第三人,並藉以管理地籍、課徵土地稅賦及推行土地政策之行政行為。

登記謄本有哪些分類?

無論是土地登記簿謄本或是建物登記簿謄本,其內容都是由三部所組成,這三部分別為標示部、所有權部以及他項權利部。

標示部

標示部主要記錄一些不動產的基本資料,例如在土地謄本的標示部中,就包含了土地的登記日期、登記原因、面積、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公告土地現值、地上建物建號、其他登記事項等資料。而在建物謄本的標示部中,還會有建築完成日期、附屬建物的面積和用途、共有部分的面積和權利範圍等。

所有權部

所有權部主要記錄不動產的所有權狀態,會出現所有權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等,以及所有權人擁有的權利範圍、當期地價、他項權利等,可以說是涉及所有權的細節都會詳載於此。

他項權利部

他項權利部主要記錄不動產的他項權利狀態,舉凡抵押、地上權等,都會出現在此處,並且會列出權利人是誰、權利的期限、權利的金額等,可說是謄本中最複雜、最容易有糾紛的部分。

土地謄本的內容有哪些?

  • 使用分區:標示商業區、住宅區或工業區等。
  • 公告土地現值:是土地增值稅和徵收私有土地補償地價的標準。
  • 面積:用平方公尺來顯示,要計算坪數的算式是1平方公尺x0.3025=坪。
  • 所有權人:所有權人的姓名是否與賣方相同,權狀上的姓名也要相同,避免詐騙。
  • 權力範圍:土地持分的比例,透天土地持分會顯示一分之一,公寓或電梯大樓會有個比例。
  • 當期申報地價:三年重新評估一次,課徵地價稅用,與公告現值的作用不同。
  • 其他登記事項:通常是空白,若非空白則得注意限制登記或查封拍賣等,避免產權複雜的物件。
  • 權利人:通常是辦理房貸的銀行或壽險公司,如是自然人姓名,可能為民間借貸,代表屋主可能很缺錢,有急售便宜賣的可能性。
  • 擔保債權總金額:為貸款金額x1.2倍,可用來推估購買成本,即擔保債權總金額/1.2=貸款金額,若仲介表示屋主當時貸款八成,貸款金額/0.8=買價。
  •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一般來說是屋主,若不是表示可能有其他人用此屋去抵押貸款。
  • 共同擔保地號、共同擔保建號:與該筆土地一起設定的地號或建號。簡單的說,就是債權人認為該筆土地的價值不足以擔保債權的總金額,因此擔保品提供人除了該筆土地以外,還拿了其他的土地或建物給債權人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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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謄本的內容有哪些?

建物謄本是什麼呢?包含以下內容:

  • 主要用途:如住家用、商業用等,為建物謄本主要用途種類標示,若一般事務所當住宅用可能有違規使用的風險。
  • 總面積和層次面積:注意無電梯公寓和電梯大樓顯示的方式不同。
  • 無電梯公寓:層次面積是指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陽台)=總面積-層次面積。
  • 電梯大樓:總面積=層次面積,附屬建物的面積會在下一行顯示。

※貼心提醒:另外謄本最上方的列印日期也是很重要的,可以確認房仲或代書提供的謄本是否為最新版本,主要是確認所有權狀的所有權人是否還是原屋主,避免糾紛。

謄本有哪些種類?

第一類謄本

由登記人本人或其他法令去作申請,上面會有完整的登記人資料,包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第二類謄本

開放給一般民眾去作申請,由於個資法的關係,所以有部分資料會被隱匿起來。

第三類謄本

和登記人在法律上有利害關係者,會有完整的姓名、地址,以利後續的法律訴訟。

申請登記謄本管道有哪些?

  • 地政事務所辦理:準備房屋、土地資料,請所有權人提供土地建物標示地段地號、建號資料,或只有門牌號碼,也可利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上網查詢土地地段、地號。
  • 透過HiNet地政服務線上申請謄本:利用中華電信的 HiNet 帳號、密碼登入網路申領地政電子謄本。計費方式為若您當月有使用該帳號查詢或申領地籍資料時,才予計費(依地政業務收費標準計費),未使用時,則不收取月租費。
  • 便利超商申請地政電子謄本:要先申請自然人憑證,進入便利超商,使用多功能事務機e政府服務申請/繳費/列印功能,操作完成後,立即可取得所需要的地籍謄本。
  • 請地政士或代書幫忙申請,須酌收代辦費。

《 延伸閱讀 》代書是什麼?代書的工作內容及承辦項目又有那些呢?

申請土地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申請土地謄本時應攜帶下列文件至各地區地政事務所辦理:

  • 無論是本人或代理人,必須攜帶有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須提供地段、地號/建號,可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影本供申請時參考。
  • 若相關資料都沒帶,可用建物門牌查詢得知地段、地號/建號,需收取20元門牌查詢費用。

結語

房屋權狀是屋主用來證明產權的方式,但是權狀只能代表申請時的產權狀態,若之後有其他的權利變動,是不會即時反應在權狀上的,因此還要再去查閱土地登記謄本才能知道不動產最新的產權狀態,而且若有任何的法律糾紛,都是以土地登記謄本為準,由此可以看出謄本的重要性。不管申請土地謄本非本人,或是建物謄本申請書,若有任何相關問題,大揚代書歡迎您線上與我們聯絡洽詢,將有專人立即為您服務。

內政部在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下, 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等條文,自104年2月2日起,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 將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資料。
為了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的公益性與個人資料隱私權的私益性, 認為原規定公開所有權人全部姓名及住址資料,逾越了比例原則,故改以去識別化方式, 僅公開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但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 (申請部分地址隱匿者外),以促進土地利用及整合開發的需要。

  • 第一類謄本:
    申請身份:

    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與登記名義人代理人得以申請。(須搭配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

    申請內容:

    申請以登記名義人本人之統一編號提出申請,其個人全部登記及地價資料均予顯示,其他共有人則以第二類謄本內容顯示。

  • 第二類謄本:
    申請身份: 申請內容:

    隱匿登記名義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部分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 但限制登記、非自然人之姓名及統一編號,不在此限。
    第二類謄本資料,登記名義人若有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則顯示部份地址。

地政謄本可分為地籍謄本、圖類謄本,其中地籍謄本可分為3類。原則上,只要知曉欲申請之土地、建物之段、小段、地建號,申請人就可以持國民身分證等證件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臨櫃申請,或逕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帳號,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登記謄本。

◢謄本新舊制差異:

1.第一類謄本:所有權人、扺押權人等登記名義人或其繼承人、管理者,和舊制相同,可申請含完整資料的「第一類謄本」。

2.第二類謄本:同樣任何人可以申請,包含的個人資料與修改內容如下:
姓名:舊制會全部顯示,但新制只顯示姓名的第一個字,例如「王阿土」,就會變成「王**」。
身分證字號:為了避免無法識別同姓的問題,以保障交易安全。舊制不會顯示,但新制會顯示4前4碼和最後1碼,例如「S123*****9」。
地址:大部份人最在意的「地址」跟舊制相同會完整顯示,但是新制實施後,民眾可選擇向地政機關申請將部分地址隱匿,其地址將只顯示至段、路、街、道或前六個中文字為止。例如隱匿後會顯示成「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以上的規定只適用自然人,其他公司、法人團體等皆不適用,也就是非自然人的名稱、統一編號等資料還是會秀出來,也不能申請地址隱匿。
債權人、義務人姓名:為他項權利(如抵押權)內之資料,舊制會顯示,但新制會隱匿起來,以避免可藉此資料間接得知所有權人的姓名。

3.第三類謄本:如果想要有完整姓名與住址的謄本,但又非前面說的登記名義人時,必須具有利害關係,並檢附相關證明,才可以申請有完整姓名與住址的「第三類謄本」。
4.「異動清冊謄本」因內容有完整的姓名與住址資料,故新制只限案件的相關人才可以申請。
5.「異動索引謄本」第二類的異動索引將自然人部分姓名隱匿了(只顯示姓,例如林** ),非自然人為完整顯示,如果需要自然人完整的姓名,必須是原登記申請案之申請人、代理人、登記名義人或與原案件有利害關係之人,並提出證明文件。

◢申請費用:

登記謄本、地價謄本、地籍圖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等電腦列印每張20元,登記(簿)謄本人工影印每張5元,地籍圖謄本人工影印每張15元、人工描繪每筆40元、電腦列印每張20元。

◢申請管道:

1.臨櫃申請:可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紙張謄本。

(一)第一類地籍謄本:本人或其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健保卡、駕照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申請。
(二)第二類地籍謄本:任何人均可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同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供地政事務所核對身份資料後申請。
(三)第三類地籍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需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申請之。(四)圖類謄本:申請方式與第二類謄本相同。

2.網路申請:紙張謄本可透過【臺北市民e點通】申請;電子謄本可至【網路申領電子謄本網站】或【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申請。

申請人若需要將地政電子謄本提供給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時,可利用上該地政電子謄本第一頁之檢查號及最後一頁查驗網站,或點選「下載」功能,逕為下載加密檔,供需要地籍謄本的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上網進行相關驗證(中華電信;關貿網路),驗證作業請參閱驗證程序說明。

另自101年8月1日起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申領服務結合便利超商開辦第一階段24小時「地政電子謄本下載列印」服務,提供民眾更多元化的服務管道,沒有印表機的民眾,只要先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網站線上提供申請後,即可持自然人憑證透過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下載列印地政電子謄本。民眾除繳交地政電子謄本規費(每張20元)外,另需支付A4紙張黑白單面列印之費用,每頁2元。

申請第一類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服務之便利超商如下:

申請第一類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於網站上或便利超商多媒體資訊機自行列印為紙本之地政電子謄本,為已解密之明文資料,非屬電子簽章法第4條之書面文件,尚不得作為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為之者之證明文件。

3.通信申請:將謄本申請書、足額規費及郵資一併寄送至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並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書明「通信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字樣(第一類及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通信申請)。

4.傳真申請:將謄本申請書傳真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領件時再行繳費(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傳真申請)。

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傳真申請謄本服務:

松山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7230711轉301
傳真:02-27238597
地址:1105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1樓

古亭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9355369轉301
傳真:02-29328922
地址: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樓

建成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3062122轉301
傳真:02-23062865
地址: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8樓

士林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8812483轉301
傳真:02-28833611
地址: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

中山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5022881轉301
傳真:02-25160524
地址:1048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1、3樓

大安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課
電話:02-27548900轉301
傳真:02-27024410
地址:10692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335巷6號1、4樓

◢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第二類謄本部分住址

如果你有不動產,而且不想讓不動產業者利用謄本資料找到你,104年2月2日起可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請住址隱匿;沒有自然人憑證也沒關係,只要攜帶身分證及不動產標的(可參考權狀),至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就可以一次辦理完畢,當然也可以填委託書請他人代辦。

台中申請第一類土地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檢附文件: ()申請第一類謄本: 無論是本人或(複)代理人,請一律攜帶有照片及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

申請第一類土地謄本要帶什麼證件?

無論是本人或代理人,請攜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須提供地段、地號/建號,可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供申請時參考。.
若相關資料都沒帶,可以建物門牌查詢得知地段、地號/建號,需收取20元門牌查詢費用。.

申請建物謄本要什麼資料?

一、無論是本人或代理人,請攜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二、須提供地段、地號,可攜帶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供申請時參考。 三、若相關資料都没帶,可以建物門牌查詢得知地段、地號。

申請土地謄本要帶什麼證件高雄?

要申請謄本,請問要帶什麼? 答: 民眾到地政事務所臨櫃可以申請各類謄本。 無論為申請人、代理人或複代理人,應出具登載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貼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等正本,並經當場核符後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