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是什麼?

法院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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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Summons)是指由原告(Plaintiff)準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Defendant)其被起訴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簽發的,要求被傳喚人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進行其他訴訟行為的書面文件。 [1-2] 

中文名 法院傳票 外文名 Judicial Summons 性    質 法定文件 下達方 法庭 作    用 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信息

通常情況下,法庭傳票要求答辯人在指定期限內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迴應,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該答辯人可以僅在法庭傳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參加法庭聽證審理,同時答辯人也可選擇對法庭傳票不作任何迴應,即任由法庭下達缺席判決,但其需要承擔輸掉該訴訟的風險。

法院傳票應載明受傳喚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地址,傳喚的事由,到案的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

法院傳票是什麼?
法院傳票圖片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精神,傳票由人民法院簽發,通常適用於傳喚當事人,並應當依法先期直接送達受傳喚人。

受傳喚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傳喚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傳喚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傳喚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傳喚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説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傳票留在受傳喚人的住處,即視為送達。 [1]  [3] 

參考資料
  • 1.    法院傳票  .MBA智庫百科[引用日期2016-11-04]
  • 2.    於紹元主編.實用訴訟法學新詞典[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01月第1版
  • 3.    江平,王家福總主編.民商法學大辭書[M].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04月第1版

法院傳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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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是由法庭或政府行政機構為各種目的而發出的法律文件。

法院傳票[編輯]

法院傳票是法庭送達給與法律訴訟有關的人的法律文件。給這些人發送傳票的目的是法院可能正在對該人採取法律行動,也可能是法院要求該人作為證人出庭[1]。傳票上寫有日期,收到傳票的人必須在該日期前出庭,或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或訴訟當事人作出答覆。

參考文獻[編輯]

  1. ^ Application for a witness summons under criminal law of England and Wales (PDF). [2021-01-13].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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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堂】收到傳票怎麼辦?必知確認3步驟

傳票是指用來傳喚被告/證人,應用的文件。 (刑事訴訟法71 條與第175條)

一般民眾在收到來自司法單位的傳票,第一個念頭往往是:要上法院了~啊,要準備什麼!接著就急忙來問我們:『律師、律師,怎麼辦,我要上法院了?要怎麼講』

又或者有的些人會直接認為『會不會是詐騙集團?』

首先,收到傳票不代表己判刑,先放下緊張的心,一步步尋找專業處理

收到傳票該怎辬?如何分辨傳票真偽呢?以下3步驟與圖示說明如下:

法院傳票是什麼?

【步驟1】先確認這張傳票是「哪一個地方法院或檢察署」

如果收到的傳票是「檢察署」:代表案件在『偵查中』,你將要先面對『檢察官』,要到地檢署報到!

如果是收到的傳票是「法院」:代表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你將要面對『法官』,要到法院報到!

想知道地檢署與法院的差異是什麼?點我看

如果擔心傳票造假,要確認有無蓋「書記官」、「檢察官」印章?並可致電給書記官查詢,確認傳票真偽

這時書記官會要你提供『O股別』、『案號OOO』讓書記官查詢確認。

你亦可直接上法務部網站,搜尋地檢署總機電話,確認是否與傳票上電話號碼相符後再致電詢確認

https://www.moj.gov.tw/mp-001.html

(當然,你也可以帶『身份證』,實地到『地檢署』詢問)

【步驟2】確認被傳人地址與姓名是否正確?

 若資訊有誤,再向承辦案件書記官進一步確認、查詢。

【步驟3】確認被傳喚人的身份,是『被告』還是『證人』?

如果你是被告:建議趕緊找律師協助,討論如何面對檢察官。

如果你是關係人:表示非被告,也非證人,而是跟案件有相關的「關係人」

如果你是證人::檢察官在訊問前,會給你一張『結文』

要您照念後並簽名(具結),若你的陳敘中有不實,就會觸犯刑法第168條偽證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1:證人可否不簽『結文』?

若無正當理由,一般都是『不行』的,何謂正當理由,需符合刑事訴訟法179~182條的事由

e.g.:有職務秘密的公務員或專業人員、被告親屬,作證會使自己遭刑事追訴等等

3-2:證人收到傳票一定要出庭做證嗎?可否不去嗎?

   國民均有作證義務 所以不能不去,無論是「被告」或「證人」,若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則可依刑事訴訟法第178條,進行拘提(警察上門強制帶走的意思)

3-3:收到傳票,若臨時有事不能到,能否請假呢?

如果已經定好機票要出國(是避風頭麻XD),或是要進行手術,是可事先附具證明向地檢署或法院請假,通常檢察官或法官都會准許。

不過如果是要上班這種理由,是不會被接受的。

除非不得已,最好不要臨時請假,畢竟不管檢察官或法官,都沒有義務配合你一個人,大家互相尊重吧!

最後小提醒:

根據刑事訴訟法,『被告』享有緘默權(可保持沈默),與「不自證己罪(證明犯罪是檢察官的責任),切勿相信來路不明的人,找合格律師討論案情,決定如何陳述才較為理想。

確認律師真偽-請上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統:https://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x

也可直接找我們『律師真心話』粉專,私訊尋求協助

另外新北地檢署官網上的介紹,讓大家了解,這就是偵查庭喔~~

各檢察署偵查庭之佈置得視空間大小依例示圖原則酌情辦理。

年老或體衰之告訴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應訊時,檢察官得視情形在應訊處設置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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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傳票一定要去嗎?

如果收到傳票不出席會怎麼樣? 是你被告,那就有出庭的義務,無故不出庭,法院可能會直接命警察將你拘提案,若拘提不即可能發布通緝。

法院傳票多久會收到?

通常收到傳票的時間點落在提告後1至2週,如果真的有延宕,最慢也在1至2個月內收到通知。 如果是民事案件,通常在原告提出民事訴訟書狀後1至2個月左右就會收到開庭傳票。 如果是需要偵查的刑事案件,告訴人提告後約2週,地檢署傳票會先寄出,結束偵查庭後,檢察官如果確定要提出告訴,法院傳票大約會在2個月內寄出。

傳票是開庭嗎?

如果收到的傳票是「檢察署」:代表案件在『偵查中』,你將要先面對『檢察官』,要到地檢署報到! 如果收到的傳票是「法院」:代表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你將要面對『法官』,要到法院報到! 這時書記官會要你提供『O股別』、『案號OOO』讓書記官查詢確認。 【步驟2】確認被傳人地址與姓名是否正確?

收到傳票是被起訴嗎?

收到傳票不代表一定會被起訴或有罪,偵查中尚待偵查結果。 審判中尚待法院判決。 (1)案件偵查中檢察官認有事實須要問證人或審判中當事人向法院聲請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