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逾期未繳去哪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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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牌照稅逾期怎麼辦?」許多人在繁忙的日常中,不小心發生牌照稅逾期未繳的事,免驚!今天貸鼠先生會分享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有哪些、牌照稅逾期避知 3 大注意事項,以及如何避免牌照稅逾期的小撇步不藏私地通通告訴你,幫助你無需因為煩惱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而擔憂不已,只要花費 3 分鐘的空閒時間,就能解答你對牌照稅逾期相關的疑問。除此之外,善用繳稅信用卡推薦不僅可以讓你獲得高回饋,還可以運用刷卡分期的優惠減輕繳稅負擔,若想了解如何繳牌照稅最划算,可以參考牌照稅信用卡推薦唷!

  • 牌照稅逾期 3 大注意事項⚠️
  • 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有哪些?
  • 如何避免牌照稅逾期?
  • 牌照稅逾期常見問題

1. 牌照稅逾期會加徵滯納金

根據法律規定,牌照稅逾期未繳需加徵滯納金,每 2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 滯納金,最高會加徵至 15% 滯納金,若逾 30 天仍未繳納者,就會移送法院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 留意行駛牌照稅逾期的車

牌照稅逾期欠稅的車輛,如果被發現行駛在道路上或是停放在公共車位,車主除了需補稅之外,還要額外繳稅額 1 倍以下的罰鍰,大約是各年度欠繳稅額,按照欠繳稅額處 0.3 倍罰鍰累計至 0.9 倍罰鍰為止。

3. 郵局無法代收稅款

由於郵局不是代收稅款的公庫,無法代收逾期的牌照稅款,因此若是牌照稅逾期的人要繳交稅額,建議參考下方「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有哪些?」段落,檢視自家附近是否有可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唷!

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有哪些?

相信許多人一定曾疑惑牌照稅逾期要去哪繳?然而,過期的稅單無需特地跑去稅捐稽徵機關繳稅,可以參考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供的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清單列表(PDF 檔下載),利用住家和公司附近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稅款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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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牌照稅逾期?

想要避免下次又發生牌照稅逾期的人,貸鼠先生提供下方 2 招可以預防牌照稅逾期的小妙招,幫助你無需擔憂自己牌照稅逾期還需繳納額外的的滯納金喔!

  • 約定轉帳繳稅:只要在稅款開徵前 2 個月申辦至金融機構、郵局、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約定轉帳繳稅,往後設定的銀行帳戶會在繳納期限最後一日轉帳繳稅,讓你省時省力又安全,想了解約定轉帳繳稅的相關資訊,可以點擊參考約定轉帳納稅唷!
  • 設定行事曆提醒:善用 Google 日曆的提醒通知功能或是其它行事曆 App 的推播通知,都可以有效提醒自己要繳稅,預防再次發生牌照稅逾期的窘境。

牌照稅逾期常見問題

Q1. 牌照稅逾期未繳會如何?

牌照稅逾期未繳超過期限會額外加收 1% 至最高到 15% 的滯納金!如果超過 30 天未繳牌照稅,將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Q2. 牌照稅逾期未繳去哪繳?

只能拿繳款書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稅,建議可以查看文章內部的「牌照稅逾期繳納方式有哪些?」段落,了解住家附近哪裡可以繳納牌照稅逾期款項唷!

文章導覽

牌照稅逾期未繳去哪繳

貸鼠先生希望能建立一個安全、值得信任的平台,讓民眾可以在這裡找到最好的金融方案,用資金繼續實現夢想的藍圖。 貸鼠先生聯手多間銀行提供優惠金融方案,不僅運用 Gogolook 防詐資料庫與 AI 技術,更符合金管會開放銀行 (Open Banking) 政策中資安認證與資料傳輸規範。貸鼠先生為每一位民眾創造便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務體驗,以實踐普惠金融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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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逾期未繳去哪繳

▲牌照稅逾期,有「代收」服務的金融機構可補繳。(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完蛋了,牌照稅不小心過期了!」不少民眾都會遇到相同問題,有人最高被收15%滯納金,其實不用擔心,有兩種方式可補救。

第一,如果沒收到稅單,可致電稅捐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稅單),稅捐機關會再補寄稅單以供繳納;第二,已逾期的稅單無法再用行動支付、便利超商代繳,這時得親赴金融機構,除了郵局,多半都可以繳,只要有註明『代收稅款處』的就可以」。

「但還是得付滯納金。」因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如果逾期未繳,每2 日會收取1% 的滯納金,最高會收15%滯納金,逾30 日仍為繳納者,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使用牌照稅1年開徵2次;營業用車輛分上、下期徵收(上期開徵期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開徵期間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一般車輛則是1年徵收一次(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151cc以上重型機車「全年」牌照稅,營業用車輛為「上半年」牌照稅。

「鼓勵業者按時繳納。」財政部舉1600cc車輛來說,若去年該繳7,120元卻沒繳,今年只要行駛在公共道路被查到,包括闖紅燈、違停等,除補稅(原本的7,120元)外,還會處應納稅額1 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

發稿單位:財稅局

發稿日期:111年6月9日 10:45

11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1年5月3日,近來有民眾因繁忙忘記繳納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而來電詢問要去哪裡繳,提醒民眾檢視手邊是否還有未繳納的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

財稅局說明,已逾期的繳款書無法再用行動支付線上繳納或前往便利商站繳納,應儘速持繳款書就近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因超過111年5月3日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也就是從同年5月7日起繳納者,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並移送強制執行。若次年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如果沒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可電話申請補發繳款書,如有相關使用牌照稅疑問,歡迎上班時間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一、臨櫃繳納
(一)至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
1.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娛樂稅、印花稅等地方稅。
2.適用期間: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各分署強制執行。                     
3.繳納地點: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4.手續費:無。
(二)臨櫃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
1.各稅局(處)內容不同,應依各稅局(處)官網公布為主。
2.臨櫃刷卡注意事項:
(1)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之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之信用卡皆可使用。
(2)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3)一經刷卡取得授權碼,離櫃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二、便利商店繳稅
(一)持地方稅繳款書繳納
1.稅目: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等印有條碼的地方稅繳款書及印有條碼的欠稅執行案傳繳通知書。
2.適用期間:
(1)娛樂稅查(核)定開徵、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前。
(2)其餘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 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
4.繳納方式: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5.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6.注意事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交易明細表連同加蓋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及其他各聯或傳繳通知書交納稅義務人收執,地方稅稽徵機關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二)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費單(小白單)繳納
1.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
2.適用期間:開徵起日前5個日曆天至開徵迄日屆滿後3日23時前。
3.驗證方式: 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4.時效:於事務機印繳費單後當日至櫃檯繳納完畢(統一超商須於列印後1小時內) 。
5.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
6.繳納方式: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7.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8.注意事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時,應同時列印繳款證明(顧客聯)交納稅義務人收執,納稅義務人如另需要繳納證明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

三、自動櫃員機轉帳納稅
(一)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二)適用期間:
繳納期間始日前5個日曆天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三)繳納地點: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
(四)繳納方式:持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依櫃員機指示步驟操作。
(五)扣款日:即時扣款。
(六)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七)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八)操作步驟(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四、約定轉帳納稅   
(一)稅目: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二)時效: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辦始可生效。
(三)申請地點:存款帳戶所屬金融機構或郵局、各地方稅稽徵機關。
(四)申請方法:
        ⒈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營利事業以本事業(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獨資之營利事業亦得以其負責人配偶)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及附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並蓋妥存款印章後寄回。
        ⒉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妥相關資料,並蓋妥存款印章後寄回。
(五)申請人:
        ⒈納稅義務人。  
        ⒉轉帳代繳稅款存款人。
        ⒊代理人。
(六)扣款日:繳納期限截止日(轉帳繳納通知單上所載之預定扣款日期)。
(七)繳稅通知單:開徵前寄發或以e-mail傳送轉帳繳納通知,提醒預留存款。
(八)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扣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九)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五、信用卡繳稅
(一)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除外):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式:
1.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定期開徵線上查繳稅
                    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
4.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5.電話語音等方式。
【註】稅款授權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四)適用對象:
1.繳納申報自繳稅款時: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2.繳納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時: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五)扣款日:依各信用卡發卡機構規定。
(六)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繳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七)刷卡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八)服務費:由各發卡機構負擔。
(九)操作步驟:
1. 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ezPay簡單付、台灣行動支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 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 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線上查繳稅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

   4.繳稅服務網站

   5.電話語音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行動裝置QR-Code掃描器APP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4. 使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5.使用電話語音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註:本作業僅適用按鍵式電話;電話號碼同前述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號碼)

七、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

(一)稅目:

      1.申報自繳稅款

         (1)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2.查(核)定開徵稅款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3.違章罰鍰

         (1)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印花稅。

(7)娛樂稅。

(8)特別稅。

(9)臨時稅。

 4.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

 (1)房屋稅。

 (2)印花稅。

 (3)契稅。

 (4)娛樂稅。

5.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期間:

  1.申報自繳稅款: 各稅稅款申報期限當日24時前。

  2.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3.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三)繳納方法:

1.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

   僅限查(核)定開徵稅款:限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定期開徵期間適用。

 2.行動支付工具

(1)申報自繳稅款及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不適用。

(2)查(核)定開徵稅款:

房屋稅(含隨課補徵)、地價稅(含隨課補徵)、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3)違章罰鍰

 3.繳稅服務網站等方式。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

1.納稅義務人如有需要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寄送或以e-mail 傳送。

2.納稅義務人亦可於繳納稅款後3-5 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電子繳納證明。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操作步驟:

1.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車號+證號登入驗證)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2.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下載行動支付APP,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 、永豐大咖APP、玉山Wallet或八大公股銀行、高雄銀行、三信銀行、中國信託、元大銀行及台新銀行之行動網銀)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及繳稅稅目,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3.使用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參閱納稅服務節稅手冊)

八、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一)稅目:

1.使用牌照稅

2.房屋稅

3.地價稅

4.土地增值稅

5.契稅

  6.各稅違章罰鍰

(二)繳稅說明:

1.納稅義務人無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2.電子支付帳戶繳稅之金額限制請洽各電子支付機構。

3.逾期繳納案件不適用。

4.一旦交易成功不得取消或更正交易。

5.各電子支付機構上線時間,視各該機構參與繳稅作業期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