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去大陸工作簽證

目前辦新的卡式台胞證後(他們叫通行證),已經不用辦理簽注了,而且在那邊居住也不用暫住證了,以前是住超過三個月就要暫住證,所以意思就是只要有台胞證,就可以直接去找工作。

找到工作後,你要繳交台胞證、在當地的健檢證明,臨時居住登記表(通常是住的旅館或當地公安局申請),公司hr會幫你辦"台灣人就業證",期限是一到五年,到期後要重新申請,離職要繳回,所以如果你換工作就是新公司要重新申請工作證

一般你簽勞動合同時,會和大陸人一樣要繳五險一金,每個地方的規定有落差,但只要是外企或較有規模的公司通常會繳這個,當然也很多小公司會裝死,所以談薪水的時候,要確認清楚,通常談的都是繳完五險一金和完稅後的實拿的錢,不像在台灣說的是稅前完全沒扣任何東西的薪資。

五險一金抱括,生育保險、公傷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與住房公積金,目前台灣人好像住房公積金不用繳,只需要交其中的五樣保險,但生育和養老不一定領的到,而醫療險千萬不要想成像台灣的健保一樣,它的範圍沒那麼多,收入夠的人會自己再加一下商業保險,而且最好台灣的健保也要找個職業工會按時繳錢。

大陸求職除非你有管道介紹,否則通常很競爭,台灣人並沒有很明顯的優勢,或者說該說有劣勢,因為除非你應徵的高階職缺,或是台商,否則hr要幫你跑流程通常很麻煩,除非他們覺得你的cp值高,或是內部工作的台灣人多,否則HR也不會想自找麻煩。

其實大陸工作很競爭,也到處充滿心機,但相對的機會多,薪資成長快,這點其實比較像我們認知中的外商,不過在對員工無情上這點也很像外商,當然在公司成長較快時這些缺點會被掩蓋起來。一樣有許多不合理的事。

想要去大陸工作在很多方面已經比過去便利許多了,但主要的還是心理要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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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樓主回覆後修改了一下文章。

話說建議樓主說話不用那麼嗆,很多事要以所謂的規定與邏輯來確認,並不是我們覺得該不該辦理什麼證件,而是大陸官方規定要辦理什麼證件,你可以說官方不合理或怎樣,但只要你想去,總得照人家的遊戲規則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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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去大陸工作簽證

    frasien43s60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斯林

    二OO五年六月十四日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内地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专家在内地就业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是指:

    (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

    (三)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一年内(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第四条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

    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二)身体健康;

    (三)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四)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下列有效文件: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二)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三)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四)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

    (五)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准予就业许可,颁发就业证;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不予就业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就业证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条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经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派遣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在歇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就业证遗失或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当向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为台、港、澳人员补发就业证。

    第十四条 台、港、澳人员的就业单位应当与就业证所注明的用人单位一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台、港、澳人员重新申请办理就业证。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就业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该用人单位一年内不得聘雇台、港、澳人员。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4年2月21日颁布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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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

    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办事依据: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社部令第26号)

    申办条件:

    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

    3、持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办事网站下载);

    2、用人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均为复印件);

    3、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已生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境外公司签订,且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则提供境外公司出具的派遣证明复印件(该证明应明确境外公司名称、派遣期限、在沪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和报酬支付情况等,并由派遣方签字盖章。);

    4、本人完整的中文打印履历,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需用人单位盖公章);

    5、在本市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应提供有效的《代表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8、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9、发证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聘用的台港澳人员系用人单位中的直接投资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上注明的投资者)、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申请材料”之第3项材料。

    3、就业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并且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劳动合同期限、营业执照期限或其他法定登记证明有效期。(若申请的职务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不得超过该批文有效期)

    4、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5、如果用人单位暂时无法提供“申请材料”之第7项,则需出具台港澳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参考模板可在办事网站下载)。

    6、所有复印件需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

    ◆ 办事程序与办理期限: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就业证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行政许可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10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办事网站,在“办证情况”栏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方式:

    ● 窗口直接受理:

    1、办理机构:市、区县就业促进中心

    2、办理地址:

    /foreign/quxiandizhi1.htm

    (另附说明)

    3、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见各受理点服务时间。

    ● 网上预约受理:

    1、访问

    进入外网

    ,上海市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网;

    2、输入用户名、密码、组织机构代码登录系统;

    3、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全市各受理点

    2、电话咨询:123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申办表格:

    《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

    下载地址:

    wsbs.shwjzx.12333sh.gov.cn

    台灣人能去大陸工作嗎?

    「聘用合約」可作為證明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部)有關負責近日表示,港澳台人員在大陸就業不再需要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並可用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作為就業的證明材料。

    2022台灣人去大陸可以待多久?

    效期都五年嗎? 可以待到最後一天在【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中,並沒有特別規定持有五年期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可停留的天數限制,但必須在所持台胞證有效期限之內離境。 若來不及離境,在效期內可以在中國當地辦理, 台灣居民到大陸,應當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

    大陸人如何來台工作?

    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臺從事商務或觀光活動,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一、臺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 二、其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者。

    中國工作需要簽證嗎?

    中國國務院昨(3)日宣布取消台港澳居民在中國就業許可事項。 也就是說,往後台灣人不需要再申請手續繁雜的就業證,即可赴中國就業。 台灣人以往去中國工作時,先向中國當局相關單位申請就業許可,但中國國務院昨宣布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