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化 物 運送 公司

經營理念:

   一、客戶至上,服務第一。
   二、符合需求,安全送抵。
   三、充分溝通,任務確達。
   四、落實執行,追根究底。
   五、提昇效率,降低成本。

品質政策:

本公司秉持『安全第一、服務至上、客戶滿意』的經營理念,提供客戶運送需求,確保運送安全之服務

毒化 物 運送 公司

擁有的優勢:

   一、完成ISO9001品質管理認證系統建置。
   二、裝置毒化物GPS衛星定位系統(環保機)。
   三、完成毒化物管理人員受訓(乙級乙員、丙級兩員)並於環保局完成設定。
   四、完成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經高雄縣環保局審查核定。
   五、完成毒性化學物質運輸應變器材之設置及操作計畫,經高雄縣環保局審查核定。
   六、全體人員均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合格。
   七、全體司機同仁均接受運送毒性化學物質訓練課程訓練合格。
   八、建立完整的直、橫向多方位應變聯繫通報體系。
   九、配合衛星定位系統,建立完整道路基本資料庫。
   十、編程完善的監控系統,嚴密監控各車輛動態。
   十一、配置備有油壓升降尾門之車輛,可有效避免無堆高機之客戶的卸貨問題。
   十二、所有駕駛人員除領有合格之職業聯結車或大貨車駕駛執照外,皆領有危險物品運輸作業訓練證書及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證書,並依規定接受複訓。
   十三、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合格証書一員。

以滿足及提供員工從事品質活動所需的技能與知識。 我們將利用稽核、檢討、矯正等措施,來確保品質系統的有效運作與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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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便民服務
  3.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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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為運輸公司,欲承載毒化物運送至其他業者,請問須採取哪些步驟?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貴公司所承運之物質若確定為環保署所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請先行與所在地縣市環保局申請管編,並取得丙級專責人員證照,運送車輛須裝設GPS車機,並經審驗,完成相關程序後,請聯絡委託運送之公司,並加入其所屬之聯防組織,確定完成相關毒化物運送管理辦法內容之要求後即可運送。

  • 點閱次數:3,863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19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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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產業別物流解決方案
  3. 化學品/危險品/毒化物

化學品/危險品/毒化物

化學品 / 危險品運輸

  • 公共危險物品運輸與配送
  • ISO TANK / 常溫 / 溫控貨櫃運輸
  • 冷凍冷藏輸配送 / 特殊氣體輸配送服務

化學品 / 危險品倉儲物流服務

  • 化學品 / 公共危險品 / 列管性毒性化學物質常溫、溫控倉儲
  • 化學品 / 公共危險品 / 列管性毒性化學物質冷凍與冷藏倉儲
  • 附設除害裝置氣體專用倉庫

E-TOOL與IT整合服務

  • 危險品風險管控系統
  • CTW毒化物流量統計與申報管理系統
  • 容器追蹤與統計管理系統

流通加工服務

  • 貼標、產品抽樣、分裝作業等加工服務
  • 容器回收與生命週期管理

其他相關服務

  • 退貨檢驗與再包裝服務
  • 化學品加溫管理服務
  • 危險品顧問諮詢與代理服務
  • 毒性化學物質暨危險品運輸通行證申請
  • 毒化物運作許可申請與登記申報
  • 危險品適法性諮詢服務
  • 聯防組織與緊急應變隊籌組協同服務
  • 代理貨主申報與申請服務

海空運安排

  • 化學品/危險品整櫃與散貨海空運安排
  • 危險品出口申告作業

日期內容相關檔案下載
2022/12/05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1年12月8日9:00~18:00進行主機設備升級,作業期間服務可能產生連線不穩定情形。
一、系統預定於 111年12月8日(四) 9:00~18:00進行主機設備升級,作業期間服務可能產生連線不穩定情形,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二、若發生連線不穩定之情形,GPS軌跡資料將暫存於車機記憶體,待系統恢復服務後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並於隔日自動刷新異常勾稽車輛名單,故本升級作業不影響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
2022/12/05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即日起上架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
本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風險、事故應變需求,民國109年4月30日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依第5條規定調整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即日起上架新版「聯防組織設立計畫設立申請功能」,詳細操作步驟請參考「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系統操作手冊」  
如有相關系統功能填報問題,請洽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客服專線(02)2370-1999,謝謝您。
新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系統操作手冊.pdf
2022/08/11
「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起跑,歡迎各界踴躍參選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各界持續朝向綠色化學之低污染、低毒性替代品創新研發、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強化緊急應變能力及推廣綠色化學教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報名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後續將辦理5場次說明會,詳情可參閱「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歡迎各界踴躍參選。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現今國際熱門的永續發展理念-ESG(Environment環境保護、Social社會關懷、Governance公司治理)相關議題,並鼓勵產業朝向永續發展,本次「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特別將ESG相關作為納入團體組評審評分項目,產業參選除能藉此從綠色化學各個面向檢視並展現相關工作的推動成效外,更有助於邁向永續,增進國際競爭力。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本次將選出團體組至多15名及個人組至多10名,團體組區分為「綠色化學教育類」、「綠色安全替代類」、「化學物質管理類」、「災害防救類」及「其他」等5類;個人組除前述類別外,另有「終身成就類」,以鼓勵終身致力於綠色化學領域之個人,獲獎單位(者)將頒發獎座公開表揚,個人組並另提供每人新臺幣5萬元獎金或等值商品以茲獎勵。此外,所有獲獎者的獲獎事蹟將透過「績優事蹟實錄」,以文字記錄企業及個人的綠色化學楷模事蹟,供社會各界觀摩學習。
環保署歡迎各界參與,有意參選者請於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前至活動網站線上報名及上傳申請書,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報名專線:(02)2325-6800分機883、881、880。「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歡迎各界一同來爭取榮耀!
2022/08/02
111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
111年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現已提供下載,請至資料下載區檢視,感謝。
111年度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pdf
2022/07/01
111年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
本系統將於111年7月22日星期五(臺北)、111年7月26日星期二(臺中)及111年7月27日星期三(高雄) 辦理3場次現場說明會(詳如附件),請依相關議程選擇適當場次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本業者說明會為免費參加,會議資料於報到時提供,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室內人數規定,本實體說明會將限額報名人數,與會業者以1名代表為限,亦將同步進行線上會議直播,提供業者線上觀看參與。
報名連結:點擊前往報名。
111毒關化物GPS業者說明會議程(發文版).pdf
2022/03/30
綠色化學應用創新典範-全年無休的緊急應變諮詢中心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綜合規劃組
環保署為加強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相關工作,並推廣綠色化學,於今(30)日邀請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委員及化學物質管理相關部會參訪連兩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獲獎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除推廣綠色化學,亦可瞭解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體系。環保署表示,為鼓勵各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低污染、低毒性之替代品研發、減少毒化物使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自107年開始辦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迄今已辦理2屆,選拔出29家獲獎廠商,其中,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更是連兩屆榮獲此獎項殊榮,彰顯其對於綠色化學之重視及貢獻。
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受化學局、工業局等單位委託,負責危險性化學品事故監控及諮詢任務,並協助環保局、消防局等救災單位,提供最迅速即時緊急應變諮詢;近年來更利用AI(人工智慧)、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及MR(混和實境)等虛擬實境技術,設置仿真訓練環境搭載煙霧水壓等實體現場可能出現之情景,強化訓練真實性,提升人員不同情況之應變能力。
工業技術研究院緊急應變諮詢中心,除設備技術強化及人員訓練外,更致力於災防知識及資源的擴散應用,定期辦理與環保署、各縣市環保局、相關科技化學產業廠商之災防演習及測試,將建立之10種模組,超過28項課程進行宣導分享,同時提供全年無休化學諮詢服務,有效提升產學研各界化災防範及應變之量能。
環保署表示,希冀藉由此次參訪活動,除推廣綠色化學外,更讓與會人員瞭解應變體系及體驗模擬救災環境過程,環保署後續亦會邀請大專校院參訪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獲獎廠商,透過觀摩活動,從中瞭解綠色化學,並將綠色化學的概念向下扎根,為社會種下綠色化學的種子,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相關資訊可詳閱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站。
2022/03/14
環保署提醒您選購二氧化氯環境用藥應依產品標示正確使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危害控制組
近來部分民眾與消費者及民意代表相當關注含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使用問題,環保署特此聲明,該署目前所核准5種含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其核定於該產品上的標示是以擦拭或噴灑方式對桌子、門把等表面進行消毒。環保署強調,民眾使用環保署核准的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應依產品標示使用方法正確使用,不應將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添加在水霧機於室內空間連續噴灑使用,以免造成健康危害。環保署並表示,該署已要求使用二氧化氯做為環境用藥之業者必須於產品標示上加註警語,以提醒民眾正確安全使用環境用藥。
環保署呼籲,民眾使用環境用藥進行居家環境消毒、殺菌,應依循安全用藥「4要」口訣:「1要對症」,殺菌、消毒必須選擇具有該效果的環境衛生用藥;「2要合法」,認明產品外包裝上有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字」或「環署衛輸字」許可證字號;「3要時效」,確認產品外包裝上的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過期劣藥;「4要識標」,依標示(產品外包裝)正確使用,才能安全又有效。
環保署表示,民眾所選購的二氧化氯產品是否為合法的環境用藥,請到環保署化學局建置的「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另如果想瞭解安全用藥知識,歡迎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瀏覽。
2022/03/04
環保署預告新增陶斯松及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禁用成分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危害控制組
環保署預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環保署預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 本次修正係因應國際陶斯松加嚴管理趨勢,且避免敏感族群(如:嬰幼、兒童及孕婦等)長期暴露於使用陶斯松及甲基陶斯松藥劑之居家及周圍環境,可能造成人體健康風險,為維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爰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7條授權,增訂「甲基陶斯松」及「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 環保署表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甲基陶斯松,將「甲基陶斯松」列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對我國產業無影響,而陶斯松現為環境用藥有效成分,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環保署已請環境用藥陶斯松業者於產品標示加註僅適用於室外環境之警語,並於112年12月31日後,不可製造、加工、輸入環境用藥陶斯松產品,以保障國人健康及維護環境安全。 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預告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修正草案
2022/1/26
111年春節運送提醒公告
親愛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 您好

提醒您:
一、因應農曆春運期間車潮大量增加,辦理載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作業時,請確實執行條碼刷取等申報步驟,運送完成後,請至系統確認運送情形,若有異常勾稽案例請確實完成回報作業。並於行車前、裝載及行駛中請注意車輛狀況與行車安全。
(一)運送前:請確保車輛檢查,如槽罐車槽體有無顯著變形腐蝕或裂痕等。
(二)裝載卸貨:應以嚴密堅固之容器裝載,且依危險物品之特性,採直立或平放,並應捆紮穩妥,不得使其發生移動。
(三)行駛中:保持前、後車距離安全行駛,切勿疲勞及危險駕駛;並採「防禦駕駛」除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外,亦須留意周遭狀況,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
二、請落實運送管理及道路安全規則第84條相關注意事項。
三、請貴公司督導所屬人員,確實完備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編組及災害通報橫向支援聯繫作業等及聯防支援等預防整備事宜。

敬祝 春節愉快
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關心您

2021/11/22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審驗手冊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審驗手冊.pdf
2021/11/22

110年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

110年業者說明會簡報資料
2021/09/29
110年度「毒化物運送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業者說明會」報名資訊
本系統將於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臺北)、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臺中)及110年11月3日星期三(高雄) 辦理3場次現場說明會(詳如附件),請依相關議程內容選擇適當場次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本業者說明會為免費參加,會議資料於報到時提供,為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室內人數規定,本實體說明會將限額報名人數,與會業者以1名代表為限,若報名人數額滿,將同步進行線上會議直播,提供業者線上觀看參與。 報名連結:點擊前往報名。
110毒化物GPS系統業者說明會議程(發文版).pdf
2021/07/01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0年7月10日10:00至16:00進行系統設備維護作業,本次維護作業系統不停機,將持續辦理服務,惟可能會有連線不穩定之情形發生,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2021/06/21
自110年7月1日起,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申請核定設置及申請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綜合規劃組
為簡政便民及提升審核效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申請核定設置及申請變更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自110年7月1日起,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業經本署於110年6月11日以環署化字第1108200700號令發布,並檢附發布令及函影本各1份供參考。
附件一、函文影本.pdf
2021/04/13
環保署修正發布毒管法規費收費標準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環保署修正發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費收費標準」,推出多項簡政便民與優惠措施,另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認證規費,有意認證者可據以提出申請。
環保署表示,配合「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新增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之認證制度,本標準修正後將有認證費用之完整規範。
另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方面,因應109年1月15日修正發布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核證方式改為「一證件多物質」,多筆物質將合併登載並核發單一證件。運作多筆物質之業者僅須1次申請並繳交1張證書費用,藉此實質減少業者行政作業及證書費負擔。
環保署補充,響應國際潮流鼓勵業者減少使用動物測試,如以指定之非動物替代測試資料申請標準登錄,其收費標準由原新臺幣5萬元調整下修為3萬7千元。此外,參考各界意見,同步調降延長登錄資料保密期間及展延簡易登錄之申請費用。
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參閱。
1100407毒化物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2021/04/13
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起跑!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
發布單位: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評估管理組
環保署本次預告增加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關注化學物質,依該二項物質特性及國內運作情形公告管制運作行為外,並指定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包括列管化學物質輸入、製造、使用、貯存、運送及販賣等,強化可能發生事故前的風險控管。
環保署指出,硝酸銨及氫氟酸目前均由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惟其法未及流向追蹤及災害預防與應變,為補強管理缺口,環保署將該二項物質公告列管後,將可確實掌握化學物質流向,包括從輸入、進入國內之運送、業者端貯存及製程使用管理等完整資訊,期望在各部會權責分工下共同合作,對於其具高風險之運作行為加強列管,強化事故風險控管,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安全使用。
硝酸銨常見於農業肥料製造、採礦爆破及炸藥製作,但貯存管理不當恐造成爆炸意外,例如2020年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港口大爆炸事件。此外,硝酸銨也是環保署第一個公告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笑氣)原料,將硝酸銨進行熱分解,可製得高純度的笑氣,掌握硝酸銨使用亦可同步掌握笑氣生產來源。
氟化氫加水則為氫氟酸水溶液,俗稱化骨水或白骨酸,具有皮膚腐蝕性及刺激性。而其亦為半導體晶片浸蝕、清洗及其他相關產業廣泛使用。若皮膚碰觸到高濃度的氫氟酸,會立刻引起疼痛、泛白、紅腫反應,甚而壞死及潰爛之嚴重情形。國內除曾發生不當使用致傷亡事件外,也多次發生以高濃度氫氟酸水溶液攻擊傷人意外。公告列管氫氟酸後,除工廠使用外,氫氟酸水溶液之化工原料行銷售通路,亦須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販賣,可降低使用風險。
環保署表示,為強化防範硝酸銨及氫氟酸遭不當使用、濫用之安全及健康危害,提出「5要2禁止」管理策略,「要核可、要標示、要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要預防應變、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另運作達分級運作量以上業者,並應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以上應辦理事項,將給予既有運作業者改善期限進行準備及申請,倘非原既有業者,則無相關緩衝期限。
此外,由於各部會對於硝酸銨申報規定、臨界量、頻率等管理方式不同,硝酸銨公告列管為關注化學物質後,為掌握即時貯存資訊,加強應變管理,自公告日後1個月內起運作量有變動者,業者則須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製作運作紀錄、按月申報。
環保署補充說明,由於硝酸銨及氫氟酸物質特性,本次公告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者,應依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投保責任保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組設聯防組織、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申報運送表單,進一步強化2項物質於事故應變、風險預防、運送及安全管理,達成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環保署祭出重罰,未依規定運作硝酸銨及氫氟酸,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未遵循預防應變相關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到50萬元罰鍰;未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或未依規定設置應變器材及偵測警報設備,處新臺幣1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之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點擊前往Email)。
1100401預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

1100401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起跑!列管硝酸銨與氫氟酸記者會簡報

2021/01/27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將於110年2月2日9:00至13:00進行系統設備維護作業,屆時本系統將暫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提醒業者,系統服務暫停時,GPS軌跡資料會暫存在車機記憶體內,待系統恢復服務後,應會自動補回傳軌跡資料至系統中,本作業不影響業者軌跡資料保存之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