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據環保署統計,2018 年臺灣回收的廢照明光源約有 4,555 公噸,總量相當於 2,278 萬支 40 瓦的日光燈泡,這些燈泡連接起來,可以繞行臺灣約 25 圈,回收率達九成,效果顯著。而發光二極體(Light Emittig Diode,簡稱LED)照明光源,因內部沒有燈絲,相對於傳統燈泡更加環保且耗電量更少,將逐步取代傳統含汞照明光源。 隨著全球節電環保意識興起,日本政府於 2019 年針對
LED 照明燈具及燈泡分別制定新的省能標準,並以 2020 年度作為目標達成年度;歐洲 LED 照明市場規模持續成長,2018年達到 82.92 億美金,同比成長率 9.5%,滲透率超過50%。其中用於商業照明的射燈、燈絲燈、裝飾燈等成長動能最為顯著。 臺灣推動 LED 照明節電計畫超過十年,自 2008 年由能源局推動 LED節能新科技照明產品之應用示範計畫,促使交通號誌開始逐步汰換成 LED 燈,臺灣成為全球第二個全面使用 LED 交通號誌的國家,接著2012年全面禁用白熾燈泡、2015年推動 LED 先進智慧照明,將全臺灣行政機構及圖書館的室內螢光燈具(又稱日光燈)換裝為高效率的 LED
燈具,共省下超過 38 億度電,節電率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鑑於 LED 許多優良的特性及政策的宣導下,臺灣民眾隨之逐步汰換家中燈具,民間研究機構 LEDinside 於 2018 年提出 LED 照明市場規模於 2023 年預計達到566億美金。為因應廢棄照明光源的轉變趨勢,環保署公告自2017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全面回收廢棄 LED 照明光源產品,而 LED
產品的回收種類包括直管型、環管型、緊密型及安定器內藏式等四種,隨著廢棄 LED 照明光源產品的回收量增加,其回收處理方法、回收處理管道也將開始受到重視。 先以破碎機破碎,經磁選機分離磁性物質廢鐵,再進入渦電流分選機,分離非磁性金屬廢鋁,最後以人工拆解方式將電路板及塑膠拆開分離,交給相關業者進行循環再利用。而廢電路板,則是交給甲級廢棄物處理廠處理。 由於 LED 照明光源由多種材質組成,回收處理的過程中,除了玻璃還可分離出塑膠、電路板與鐵鋁物質,與傳統含汞照明光源透過粉碎將螢光粉、汞與玻璃個別分離的「乾式處理技術」相比,LED 照明光源的「粉碎暨分選處理技術」的回收過程也針對不同的材質對應適合的回收設備。 正確回收燈管、燈泡是非常重要的舉手之勞。傳統燈泡中的汞可在新燈泡或恆溫器等產品中重複使用,LED燈泡也可以透過特殊的處理設備,使燈泡中的玻璃和鐵鋁重新再利用讓環保照明光源更環保,傳統廢棄照明光源含有有害物質「汞」,如果沒有妥善回收,經焚化爐燃燒,會污染空氣;若棄置在溪流,則會變成有機汞,不慎飲用後易引發腦部病變;若掩埋於土壤中,會轉變為甲基汞,污染地下水源。 在回收廢照明光源的同時,若有一開始購買燈泡、燈管的紙盒,就應再次放回紙盒、或用舊衣物、報紙等,再交付給辛苦的清潔隊員、照明光源販賣店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商、回收點進行回收。因為廢照明光源為易碎品,如果不小心打破,不僅容易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也會增加回收人員的清潔或是回收過程的危險,所以一定要記得在回收廢照明光源時,做好基本的「防破」處理,擁有好的回收習慣,才能讓整個回收流程更順暢唷!
106年1月1日起上路 回收4種廢棄LED燈泡、燈管及鈕扣型電池106年1月1日起上路 回收4種廢棄LED燈泡、燈管及鈕扣型電池 自106年1月1日起,臺北市環保局將新增回收直管型、環管型、緊密型及安定器內藏式等四種廢棄LED(發光二極體)燈泡與燈管;同時鈕扣型電池亦從106年1月1日起納入管制,相關製造、輸入業者需向環保局申請後方可輸入,且管制汞含量限值不得超過5 ppm、鎘含量限值不得超過20 ppm。環保局指出,納管後屆時我國乾電池重金屬含量限值將與歐盟同步。 環保局提醒民眾,丟棄LED廢登泡與廢燈管可併同所有一般廢燈泡、廢燈管交由清潔隊回收即可,更換燈管(泡)時,可將取下之舊品放入新品之紙製保護套中避免破損,以避免遭玻璃刺傷,或殘留的螢光粉、汞蒸氣等有害物質逸散致汙染環境。另購買乾電池或附有乾電池商品時,應選購標有「廢電池請回收」及「確認文件字號」字樣之商品,若要丟棄乾電池,可交付設有「廢電池回收桶」之回收點或交由清潔隊回收,亦可收集一定數量後到環保局內湖再生家具拍賣場兌換二手書籍,避免因乾電池處理不慎造成環境重金屬污染,促使資源循環再利用。 環保局表示,不論是照明光源或乾電池,其內皆含有重金屬-汞,若未妥善處理將對環境及生物產生危害,若逸散於土壤、地下水等環境中,則會經由生物放大及生物累積作用產生不可逆的傷害,可謂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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