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條例對幼稚園收費的尺度是有規管的,社會福利署和教育局所制定的《學前機構辦學手冊》內指出幼兒中心/幼稚園必須按當局批准的每月全費/費用總額收取用,否則即屬違法。2014年4月29日的最新指示是:學前機構於學生入學前可收$40的『報名費』、半日班$970及全日班$1570或以每月學費的一半作為『註冊費』,這些定額費用都是不可自行修改的。而機構必須在校園的顯眼處展示當局發出的收費證明書。 Show 機構收取費用的時間也有限制,上述費用只可在兒童入讀前三個月收取作留位之用,而且留位費的金額應在入讀後的第一個月學費中扣除。家長如放棄學位,則或會被没收已繳付的註冊費。 現時最令家長疑惑的收費項目是額外收取的『雜費』,當局准許機構從雜費中獲得利潤,但是限制不得超過向供應商購貨成本價的15%。不過,由於不同機構提供的服務與資源各自精彩,所以收取的雜費金額可以差距甚大,家長實在難於查証和比較! 更新日期| 2020-07-09 相信很多人對「訂金」這個收費名目一定不陌生,但是「訂金」到底是不是合法的收費?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教保服務機構之收費項目、用途及公立幼兒園收退費基準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那,訂金到底能不能收?繼續看下去吧! [註] 本文整理自惡質幼兒園的秘密的圖文懶人包 文章大綱 Q1:幼兒園訂金到底能不能收? ▼ Q1:幼兒園訂金到底能不能收?其實!收退費辦法中,是沒有「訂金」這個收費項目的! 因此~若家長與園方協議以「預繳方式」保留學籍,屬雙方合意行為喔! 延伸閱讀|幼兒園課後才藝班是違法的嗎?相關法規原來是這樣寫的⋯⋯ Q2:幼兒園訂金應該收多少?有上限嗎?因為是未載明的項目,所以無上限規範喔! Q3:如果付了幼兒園訂金可要求退費嗎?可以全退嗎?如開學後幼兒並未實際入園,未入園或中途離園,就應該以各縣市所訂定的「收退費辦法」來退費! 多數的縣市都有載明,若在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表明無法就讀者,全數退費。 同時,除了「台北、台中」這兩個縣市有特別規定以外,全台灣都可以「全退」喔! Q4:台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規定台北市規定:在教保服務機構起始前三十日內提出無法就讀者,學校可收取最高當學期學費總額之10%行政費用。 有的幼兒園核定的學費不一定是15000元,大家一定要注意看喔! 幫大家舉例兩種情況:
延伸閱讀|「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行政作業費及退費說明 Q5:台中市幼兒園收退費規定台北市規定:在教保服務機構起始前三十日內提出無法就讀者,學校可收取最高1000元的行政費用。 幫大家舉例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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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nanny 托育小幫手 】
惡質幼兒園的秘密2020年,家長們與老師們的最佳好戰友; Latest posts by 惡質幼兒園的秘密 (see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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