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商業會計法之沿革商業會計法之制定及修正情形,主要有下列內容: 商業會計法修正之重點(一)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之規定,將「損益表」修正為「綜合損益表」,並修正財務報表附註之揭露事項,及調整商業會計法之下列用語: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修正重點(一)修正會計專業名詞,將「會計科目」改為「會計項目」;將「損益表」改為「綜合損益表」。 商業會計法之內容現行商業會計法共分為十章有八十六條,其各章所規定之主要內容如下: 商業會計法之立法宗旨商業會計法立法宗旨或制定目的,雖未在條文中載明,但就當年制定的目的及規定的內容觀之,至少有下列二項: 商業會計法之適用對象及事務商業會計法顧名思義,係以規範商業會計事務處理為主要內容之法律。商業會計法第一條即規定:「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依本法之規定;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可知商業會計法之適用對象及事務如下: 商業會計法之性質商業會計法有謂是商業會計界之「憲法」,但本質上具有下列的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