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烏克蘭的女星瑞莎在台居留5年期滿,在台期間不僅與台灣人結婚生子,深深愛上這片土地的她,決定歸化成為正港台灣人,其實早從2013年開始就申請歸化,但過程卻頻頻受阻,直到今年1月底終於如願領到中華民國身分證,這讓歷經多年努力的她不禁在臉書上大喊:「我是正港的台灣人!」另一位同樣來自外國,常主持台灣外景節目的吳鳳,也是歷經層層關卡,終於在去年取得國民身分證。不過,為什麼他們想要歸化台灣卻這麼困難?瑞莎甚至還等了5年這麼久?看看我們的之前的法律規定,其實真的蠻嚴格的啊! Show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外國人想成為台灣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對於瑞莎成功歸化國籍為正港台灣人,就內政部也發新聞祝賀,表示歡迎瑞莎成為正港臺灣人。不過如果外國人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基本上得經過層層關卡,可能要經過以下這幾項步驟:
看似只有5個簡單的步驟,但其中還有更細節的規定要符合,例如與台灣人結婚的瑞莎,在「歸化國籍」上,申請者符合以下規定包括:
除了符合以上的情況外,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時,也要準備許多文件,包括申請書、照片、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等等,林林總總加起來每一個都要耗時許久,但這還不是最困難的。 瑞莎當初卡在這一關因為在瑞莎申請時,仍是適用條件較嚴格的舊法,因此按照舊法是「先放棄,後歸化」,導致瑞莎可能會有一段期間成為「無國籍」人士的窘境。加上烏克蘭跟台灣沒邦交、沒設辦事處、也不承認台灣是國家,因此遲不核發瑞莎的喪失國籍證明,使得瑞莎成為台灣人的過程一直「卡關」。瑞莎當初為了放棄國籍,忙得不可開交,電話往返到甚至連烏克蘭外交部的人員都認得瑞莎的聲音了,直到後來內政部得知瑞莎的處境後主動介入幫忙,才讓她成功放棄烏克蘭國籍。而在國籍放棄後,有一段時間瑞莎成為無國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辦信用卡等等稀鬆平常的事情,都變得很不方便。所幸,現行的《國籍法》在修正後,按規定可以先歸化我國國籍後,再向母國申請喪失原屬國籍。 太太持居留簽證入境後,請先向移民署花蓮縣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並在國內連續合法居留滿3年(每年均須合法居留達183日以上)後,即可檢具相關資料向居留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手續(必須喪失原屬國國籍),經層報內政部核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後,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居留期滿後再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定居證」,屆時即可憑「定居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簡略流程:結婚登記→申請居留簽證→申請外僑居留證→﹝3年後,每年均須合法居留達183日以上﹞→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申請歸化國籍→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1年後﹞→申請定居證→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一、關於外籍配偶身分證申請程序
外籍配偶來台除了要克服環境、文化、語言等種種障礙,外配身分證申請也是令他們頭疼的其中1個項目,關於外籍配偶多久可以拿到身分證?又該如何申請?律師藉由這個段落跟大家分享! (一) 外籍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流程順序流程1:結婚登記雙方必須要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正式成為法律上的夫妻。(至於結婚要帶什麼?去哪裡辦理?關於結婚登記的流程與詳細資訊可以參考[結婚登記]) 流程2:申請居留簽證(可以在台停留180天以上的「長期簽證」)
流程3:申請外僑居留證可以至「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申請。 流程4: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申請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國籍時,必須要符合從申請日當天往前推算,已經合法居留在台灣達3年以上,且具備每年有超過183天居留台灣的事實。由戶政事務所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核發。 流程5: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有關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的事項,請向原屬國政府、駐華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洽詢。 流程6:申請歸化國籍一樣必須符合「從申請日當天往前推算,已經合法居留在台灣達3年以上,且具備每年有超過183天居留台灣的事實」這要件。 流程7: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合法長期或永久居留的身分證件,出入境可免簽)台灣地區居留證須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 流程8: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取得身分證件前需要先取得的重要證明)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時,申請人必須居留滿一定期間(符合其中1項即可申請):
流程9:申請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我國國民身分證明)滿足了外籍配偶身分證取得年限,最後才是申請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及請領國民身分證。 當順利跑完全部的流程,就恭喜你正式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囉! 二、外籍配偶居留證申請要點及注意事項即便才剛新婚不久,距離歸化還有一段距離,但律師還是要提醒夫婦倆注意外籍配偶居留證期限,當外籍配偶居留證到期時記得辦理延期,避免出境、入境來回奔波,還得忍受分離煎熬。 (一) 如何辦理外僑居留證或外籍配偶居留證延期?準備好下列文件後,向居停留地的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申請:
★申請外籍配偶居留證的注意事項
(二) 若你想申請外籍配偶永久居留證,可以這樣做?申請人要向居留地的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在受理初審過後,服務站會陳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進行複審,而申請永久居留證要準備的文件也不太一樣:
提前準備好文件,才能確保申請過程更順利唷! 三、外籍配偶離婚手續怎麼做?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2008年至2016年的外籍配偶離婚率,發現在歸化後,外配離婚率其實很高,其中以美國的50%名列第1,前5名依序為柬埔寨33.31%、新加坡30%、越南26.81%、尼泊爾25.81%,姑且先不論原因,有些人會好奇,外籍配偶可以提離婚嗎?與外配離婚又該怎麼做呢? (一) 外籍離婚流程與方式假設外配與我國國民是在國內結婚,那麼離婚手續與流程就比照國人離婚即可。
(二) 當外籍配偶訴請離婚拿到判決後,如何辦理離婚登記?向法院訴請離婚得到確定的離婚判決後,夫妻關係即同時確定消滅了,不論是夫或妻,都可以憑著這份確定判決,並備妥下列附件,到任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三) 外籍配偶離婚後,還可以留在台灣嗎?還可以看小孩嗎?由於和本國配偶離婚後,外籍配偶就喪失了居留的事由(依親),如果尚未取得台灣身分,原則上外籍配偶離婚居留證就會失效,無法繼續留在台灣,這也表示外籍配偶身分證離婚後就無法進行申請,甚至取得。
所以外配們不需要擔心自己的權利被犧牲,萬一遇上不適合的另一半,您也可以自行向法院訴請離婚! 四、關於外籍配偶工作問題不少外配跨洋來台後,也想要出外謀生或幫忙分擔家庭經濟,但卻一直搞不清楚外籍配偶多久可以工作?需不需要額外申請外籍配偶工作證?其實外籍配偶在台工作沒有你想像中這麼複雜! (一) 一般外籍配偶找工作只要跟本國配偶結婚,而且已經取得了「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就可以拿外籍配偶居留證工作,不需要另外申請證明文件。 (二) 大陸配偶找工作如果是大陸配偶,只要有「依親居留證」及「長期居留證」,同樣也不用特別申請外籍配偶工作證,就可以外出尋找就業機會。 其實台灣對於外配找工作的規定已經放寬許多,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律師建議外籍配偶們盡量不要非法工作,也提醒雇主們在雇用前要記得核對外籍配偶居留證正本文件,以免誤聘不小心觸法。 以上是外籍配偶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點擊下方或右側按鈕立即進行免費法律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