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查警示帳戶?

Q1: 什麼叫做「警示帳戶」?
A1: 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Q2: 我的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A2: 存款帳戶被通報是「警示帳戶」時,金融機構會立即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網路,通報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也會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所以匯入「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會退回匯款行。
 
Q3: 如何知道我的存款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A3: 如果您想了解自己的存款帳戶有沒有被列「警示帳戶」,聯徵中心有提供書面查詢服務,您可以打電話(02-2381-3939#232)洽詢或上聯徵中心網站(www.jcic.org.tw)了解書面查詢的方法。
 
Q4: 我可以打電話到聯徵中心暸解我的存款帳戶有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或「警示帳戶」是否已經被解除嗎?
A4: 不可以。因為在電話中聯徵中心無法確認打電話人的真實身分,為了維護您信用資料安全,沒有開放電話查詢服務。
 
Q5: 如果我的存款帳戶被誤列為「警示帳戶」,該如何解除?
A5: 如果您的存款帳戶被警察機關誤設為「警示帳戶」,可以備妥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住家或辦公場所最近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事宜。
 
Q6: 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它的警示期限多久?
A6: 「警示帳戶」的揭露期限從每次通報日起算,超過5年聯徵中心不再揭露此訊息,但是如果原通報機關在期限屆滿前再通報,聯徵中會繼續從再行通報日起揭露5年。
 
Q7: 「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我的信用報告上還會揭露嗎?
A7: 警示帳戶中,只要不是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有罪的案件(例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冒名申辦、存款帳戶遭盜用、遭誤設警示、其他),那麼從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至於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緩刑及保護處分),則是從解除那天起揭露一年,但最長不會超過通報日起算5年。
 
Q8: 如果我的身分證遺失時,要如何防範被冒名到金融機構開戶,貸款或申請信用卡?
A8: 身分證遺失,您應該儘快親自向戶政事務所,或是用電話向您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並申請補發新的身分證。您如果擔心身分證會被有心人士冒名開戶或申請貸款、現金卡、信用卡,您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一份綜合信用報告書,加以核對,如有可疑記錄,應該儘快向報送資料的金融機構接洽釐清。
 
Q9: 什麼叫做「衍生管制帳戶」?
A9: 指警示帳戶的開戶人,開立的其他存款帳戶,包括您在警示帳戶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及在其他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Q10: 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A10: 存款帳戶屬「衍生管制帳戶」者,金融機構也會暫停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時也會退回匯款行。但經金融機構查證這些帳戶疑似不法或異常情形消滅時,金融機構應立即解除相關限制措施。
 
Q11: 為什麼要有「衍生管制帳戶」?
A11: 衍生管制帳戶是為了防止歹徒利用同一個人在不同金融機構的其他帳戶繼續行騙。這種管制方法是鑒於金融機構對存款帳戶應該善盡管理的責任,所以金融機構針對可能有問題的存款帳戶,可以暫時停止款項的進出。
 
Q12: 聯徵中心會不會揭露「衍生管制帳戶」?
A12: 不會。「衍生管制帳戶」是由各金融機構依警示帳戶的名單,進行內部存款帳戶控管機制。
 
Q13: 我的存款帳戶如果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是不是要透過聯徵中心才能辦理解除?
A13: 不是。「衍生管理帳戶」是由金融機構端自行管控,所以它的解除,必須要金融機構查證沒有問題以後,由金融機構自行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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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欺預防通報

聯徵中心現行的金融詐欺預防通報有三,一是依據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管理辦法而來的存款警示帳戶通報;二是依據金融同業間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要點而來的金融同業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三是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相關授權命令而來的電子支付帳戶使用者通報。

1.存款警示帳戶通報

警示帳戶

目的

警示帳戶是主要是為了警方偵辦詐欺案件的需要而設定的。

設立

警示帳戶是警方通知銀行指定將某個帳戶列為警示。而本中心則是在警方與銀行彼此互相通知聯繫的過程中,處理資料交換工作,並非設立警示帳戶的單位。

解除

警示帳戶是要由原通報機關,也就是警方才能解除。

衍生管制帳戶

目的

衍生管制帳戶則是為了防止歹徒利用同一個人的其他帳戶繼續行騙。

設立

衍生管制是銀行在知道了自己的客戶被其他同業列為警示之後,對自己的客戶帳戶所進行的管制動作。

解除

衍生管制帳戶的解除,是要銀行查證沒有問題以後,由銀行解除限制。

被害人可以善加利用的服務項目

信用註記

聯徵中心備有「當事人辦理註記申請書」,您可將被害情形簡要說明,以供金融機構參考。

信用報告

「當事人信用報告」中會列示您目前是否有警示帳戶紀錄,以及該警示帳戶紀錄的最新情況。本中心提供書面查詢服務,您可以打電話(02-2316-3232)洽詢或上本中心網站了解書面查詢的方法。

  • Q1:什麼叫做「警示帳戶」?
  • A: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 Q2:我的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 A:存款帳戶被通報是「警示帳戶」時,金融機構會立即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網路,通報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也會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所以匯入「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會退回匯款行。
  • Q3:如何知道我的存款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 A:如您想瞭解存款帳戶是否被通報為警示帳戶,您可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另加查警示帳戶資訊,以上辦理方式,如需進一步暸解,請電洽聯徵中心客服專線(02-2316-3232)。
    另為維護您個人資料安全,聯徵中心無法於電話中告知是否被列為警示帳戶,敬請諒察。 
  • Q4:如果我的存款帳戶被誤列為「警示帳戶」,該如何解除?
  • A:如果您的存款帳戶被警察機關誤設為「警示帳戶」,可以備妥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住家或辦公場所最近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事宜。
  • Q5: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它的警示期限多久?
  • A:「警示帳戶」揭露期限從每次通報日起算,超過2年聯徵中心不再揭露此訊息。
  • >Q6:「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我的信用報告上還會揭露嗎?
  • A:警示帳戶解除後,只要不是被司法機關認定為有罪的案件(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冒名申辦、存款帳戶遭盜用、遭誤設警示)那麼從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其餘情形則是從解除那天起揭露1年,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2年。
  • Q7:如果我的身分證遺失時,要如何防範被冒名到金融機構開戶、貸款或申請信用卡?
  • A:身分證遺失時,您應該儘快親自向戶政事務所,或是用電話向您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並申請補發新的身分證。您如果擔心身分證會被有心人士冒名開戶或申請貸款、現金卡、信用卡,您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一份綜合信用報告書,加以核對,如有可疑記錄,應該儘快向報送資料的金融機構接洽釐清。
  • Q8:什麼叫做「衍生管制帳戶」?
  • A:指警示帳戶的開戶人,開立的其他存款帳戶,包括您在警示帳戶銀行開立的其他帳戶,及在其他銀行開立的存款帳戶。
  • Q9: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 A:存款帳戶屬「衍生管制帳戶」者,金融機構也會暫停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匯入款項時也會退回匯款行。但經金融機構查證這些帳戶疑似不法或異常情形消滅時,金融機構應立即解除相關限制措施。
  • Q10:為什麼要有「衍生管制帳戶」?
  • A:衍生管制帳戶是為了防止歹徒利用同一個人在不同金融機構的其他帳戶繼續行騙。這種管制方法是鑒於金融機構對存款帳戶應該善盡管理的責任,所以金融機構針對可能有問題的存款帳戶,可以暫時停止款項的進出。
  • Q11:聯徵中心會不會揭露「衍生管制帳戶」?
  • A:不會。「衍生管制帳戶」是由各金融機構依警示帳戶的名單,進行內部存款帳戶控管機制。
  • Q12:我的存款帳戶如果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是不是要透過聯徵中心才能辦理解除?
  • A:不是。「衍生管制帳戶」是由金融機構端自行管控,所以它的解除,必須要金融機構查證沒有問題以後,由金融機構自行解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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