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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遞補招募雇主申請遞補家庭外籍看護工之申請方法。 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遞補招募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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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連結 如對本站有帳號申請與網站操作相關問題,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電腦版 更新日期 111-10-24 瀏覽人次 .. Q1: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後,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家庭幫傭及漁船類等雇主原聘僱之外國人發生行蹤不明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6個月仍未查獲者,應如何申請遞補外國人? Q2: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後,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家庭幫傭及漁船類雇主原聘僱之外國人發生行蹤不明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6個月仍未查獲者,雇主得否以該名額直接辦理外國人之重新招募入國引進? Q3: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家庭幫傭及漁船類等雇主於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前,原聘僱之外國人發生行蹤不明且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6個月仍未查獲者,可否申請遞補及重新招募入國引進?
Q4: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後,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家庭幫傭及漁船類雇主原聘僱之外國人於行蹤不明滿6個月未尋獲,未於之後6個月申請效期內提出申請遞補招募,是否即喪失申請遞補資格? Q5:家庭外籍幫傭與看護工因行蹤不明申請遞補之規定是否相同? Q6: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施行前,家庭外籍看護工行蹤不明滿4個月,則遞補招募許可之申請期限為何? Q7:家庭外籍看護工行蹤不明,雇主符合申請遞補規定者,於本法修正公布施行日前後申請程 序有何區別?
Q8:本法第58條修正公布施行後,家庭外籍看護工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因無新雇主接續已出國之原雇主應如何檢附申請文件? Q9:家庭外籍看護工由新雇主接續聘僱申請遞補者,尚需具備何種條件? Q10:本法修正後,倘雇主符合申請遞補規定,勞動部何時受理申請?相關書表何處可下載? [案例] 外籍女傭對阿公的態度不好時常頂嘴,經與外勞溝通後,女傭同意轉換雇主,問轉出手續怎麼申請呢?那承接新的外勞需要多久時間? ============================================================================ [回答] (1) 轉出: 若外勞轉換期間為轉出許可或廢止聘僱函發文日起算60日到期外勞未轉出,雇主須將外勞遣返出境。 A.轉出成功-->雇主和女傭結算薪資-->就服站協調會-->取得接續聘雇涵-->送勞委會報備結案 B.轉出不成功-->訂機票讓外勞離境-->取得搭機證明-->勞委會外勞離境備查-->辦理遞補或初次申請
協調結果成立後新舊雇主及外勞三方簽切結書,並核發接續聘僱證明,外勞自切結日起由新雇主承接, 承接工作時間須扣除她為前雇主工作的時間後所剩餘的期限; EX:原女傭做6個月辦理轉出.您遞補進來的新女傭就只剩下30個月唷! (在承接期間內若超過送件登記日起算60日到期須重新申請。) (3)流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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