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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02-21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 當事人免臨櫃新管道

為了簡政便民,從109年3月起,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配合智慧政府優質地政服務推動,109年3月起內政部已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取代過往登記義務人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另因應經濟部實施無印章的公司登記文件政策,公司法人自110年4月起也可辦理線上聲明,持續推廣應用。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一、當事人應用憑證進行網路身分驗證,於「數位櫃臺」網站(https://dc.land.moi.gov.tw),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民眾需使用自然人憑證,公司法人則以工商憑證辦理。

二、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專業代理人的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三、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本項措施可幫申請人節省寶貴的時間,歡迎多加利用!

 

不動產登記印鑑證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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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就是用來證明您的印鑑章確實能代表本人的簽章,而非由他人盜刻,換句話說,印鑑證明可視為該印章的「身分證」,只要出示這份文件,就能證明這顆印章是唯一的正版,也是與您本人綁定的身分證明。其重要性在於代表這顆印鑑章的確為您所有,只要蓋有印鑑章的文件,都會被認定是經過您本人同意的文件,因此印鑑證明千萬不能隨意給陌生人,除非是代書、房仲、律師等受委託的專業人員協助您處理相關業務時,才能將資料交給對方,假如還是不放心,您也可以親自一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以保障個資安全。

申請印鑑證明要帶什麼?

年滿20歲之國民才符合申請資格,需要準備以下3項:

  1. 國民身分證
  2. 印鑑章
  3. 每張印鑑證明其規費為20元(另印鑑登記、變更、廢止每次20元)

印鑑證明要如何申請?

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時,務必要本人攜帶上述文件,親自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並設定一個印鑑圖樣。設定圖樣的印章即為「印鑑章」,戶政事務所日後核發的圖樣證明即為「印鑑證明」。該證明原則上本人只能使用身分證和印鑑章申請,無法以駕照、護照、健保卡代替。(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各縣市戶政機關的地址。)

印鑑證明可否代辦?

可以!但代理人必須持有委託書或授權書、攜帶自己的身分證及印章,且應附繳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印鑑章,始可進行代辦,委託書內須載明欲申請的份數。倘若是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則須本人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才能申請,經登記後有了印鑑卡才能委託他人代辦申請。

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共同辦理,父母雙方若無法共同辦理時,須附他方同意書。若法定代理人有數人,由其中一人代為申請者,須附繳其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託書或同意書。

印鑑證明可以跨縣市申請嗎?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規定,印鑑證明申請跨縣市尚不可行。目前僅有台北市、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可在各「市內」跨區申請印鑑證明,其他縣市的民眾則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因此印鑑證明申請跨區僅限上述4個城市。

印鑑證明時效是多久?如果遺失了該怎麼辦?

印鑑證明有效期限由需用機關自行審認,常見期限為自核發日起算1年;有跨區申請者,以新申請為主,前一份作廢。例如民國110年10月1日向地政機關提出不動產買賣登記,在民國109年9月30日之前核發的印鑑證明即為無效之文件。

如果印鑑證明不小心遺失了也不要緊,只要將遺失的那一份印鑑證明註銷作廢,重新申請一份即可。

印鑑證明的用途有哪些?

政府當初設立印鑑證明用途的立法理由,在於保障民眾權益,避免印鑑證明遭不肖之人不當使用。印鑑證明用途有以下14種:

  1. 不動產登記
  2. 不動產抵押設定、塗銷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3. 法院公證、提存
  4. 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5. 銀行保管箱承租人死亡,繼承人申辦繼承
  6. 金融機構存戶死亡,繼承人辦理存款繼承
  7. 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
  8. 自然人申辦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
  9. 漁船汰舊換新之汰建資格轉讓
  10. 漁船汰建資格讓渡
  11. 船舶登記
  12. 船舶擔保交易
  13. 船舶抵押權設定
  14. 不限定用途

如果不知道要申請何種用途,可以直接申請「不限定用途」或「不動產登記」,兩者皆可使用,但使用時務必要小心謹慎,建議您了解申請目的後再辦理較佳。

結語

由於印鑑證明是相當重要的文件,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隨意交給其他人,因為有心人士只要取得身分證、印鑑章,您的資產就有可能遭到變賣,或被設定抵押權等,久通在此提醒您,身分證和印鑑章應該分別保管,並指定印鑑證明用途,才能降低類似風險。

當您要辦理貸款時,在許多文件上都需要蓋私章,如何證明這顆私章真的是您本人的,這時候就需要印鑑證明來證實印章的真實性。申請印鑑證明的流程相當簡單,您只要帶著身分證與印章,到戶政事務所就可以辦理印鑑登記,也就是向戶政事務所正式登記這顆印章確實屬於當事人本人就可以了。

內容目錄

何謂印鑑章?

由當事人用一般的印章拿去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這顆印章就變成印鑑章,要使用戶籍登記之姓名,且不得加刻圖騰。尺寸的部分也有規定:印鑑章印面之長、寬或直徑須1公分以上未逾3公分。印鑑證明用途多樣化,其目的就是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辦理與法律相關之事務,不必本人親自到場簽章,只要文件簽章與印鑑證明章相同,足以證明該文件係當事人親簽無誤。

因此印鑑證明千萬不能隨意給不認識的人,除非是代書、房仲、律師等,您目前委託的專業人員幫您處理事情,才能將資料交給對方,如果真的不放心您也可以親自一起到地政機關辦理相關業務,不論辦理什麼業務您都會知道,以保障您的資料安全。

【印鑑章與印鑑證明】辦理貸款時,常常需要用到「印鑑章」和「印鑑證明」,這兩樣是什麼東西呢?要怎麼申請,又有哪些相關規定?讓大揚代書來向您介紹! 

印鑑證明的用途有哪些?

印鑑證明用途就在於防範印鑑證明遭他人不當使用,保障當事人權益,印鑑證明用途選項最常被使用的情況,就是在不動產相關業務上。

  1. 不動產登記。
  2. 不動產抵押設定、塗銷及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
  3. 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
  4. 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5. 法院公證、提存。
  6. 自然人申辦動產擔保交易設定登記。
  7. 金融機構存戶死亡,繼承人辦理存款繼承。
  8. 銀行保管箱承租人死亡,繼承人申辦繼承。
  9. 漁船汰建資格讓渡。
  10. 船汰舊換新之汰建資格轉讓。
  11. 船舶登記。
  12. 船舶抵押權設定。
  13. 船舶擔保交易。
  14. 不限定用途。
  15. 其他。

印鑑證明要怎麼申請?

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在完成印鑑章登記後,核發給當事人持有該印章的證明文件就稱作印鑑證明。其重要性在於代表該印鑑章確實為當事人所有,所以只要有蓋印鑑章的文件,皆會被認定是經過當事人所同意的文件。那麼申請印鑑證明要本人嗎?若當事人向地政機關提出不動產登記申請時,因故無法親自到場,只要代理人出示當事人的印鑑證明,就會視同當事人親自到場辦理,所以,親自到場辦理,或出示印鑑證明,只要二擇一即可。

申辦印鑑證明要帶什麼證明呢?

申請印鑑證明要帶什麼?下面為您詳細說明。

  • 國民身分證。
  • 印鑑章。
  • 受委任人應提憑委任書或授權書,並應附繳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印鑑證明規費每張20元,另印鑑登記、變更、廢止每次20元。
  • 未成年人申請由法定代理人代辦,法定代理人有數人,由其中一人代為申請者,並應附繳其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委任書或同意書。

印鑑證明申請跨縣市可以嗎?已有部分縣市戶政機關開放跨所申請,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只要第一次至戶籍地設置印鑑,之後在與戶籍同縣市內的戶政機關都可以申請核發印鑑證明。

印鑑證明時效多長?

印鑑證明時效期限是自核發日起算1年。如果有跨區申請,以新申請為主,前一份作廢。

  • 依據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第2項:「戶政事務所於有效期間內核發之印鑑證明,其使用期限及效力由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 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原則上無時效性,視所需使用機關而定。(如地政機關規定1年內為有效,則超過核發日期1年者,即須重新申請)

申辦印鑑證明的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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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印鑑證明作業流程圖文字說明:

  1. 民眾提出申請 〉櫃台審核證件〉證件未齊 〉開立一次告知單
  2. 民眾提出申請 〉櫃台審核證件〉證件齊備 〉核對印鑑條 〉不符 〉退件
  3. 民眾提出申請 〉櫃台審核證件〉證件齊備 〉核對印鑑條 〉符合 〉登打列印印鑑證明 〉列印申請書 〉申請人確認無誤後簽章 〉系統存檔 〉印鑑證明用印 〉收繳規費/列印收據 〉結案

資料來源:印鑑證明流程圖

印鑑證明遺失該怎麼辦?

如果印鑑證明不小心遺失不見了,也別擔心,只要將遺失的那份印鑑證明註銷作廢,重新申請一份就可以了。因為印鑑證明相當重要,為了保護當事人,所以是具有有效期限的,基本上從你拿到印鑑證明的那一刻起算一年,有效期限就是一年,如果有跨區申請,則以新申請為主,前一份作廢。

印鑑證明註銷該怎麼做?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當事人或受委任人或法定代理人。
  2. 未曾登記或欲變更印鑑者,須本人親自前往申請。

申請人應準備之文件:

  1. 當事人親自辦理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原登記印鑑章。
  2. 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辦理,應附繳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鑑章。父或母無法共同代辦時,應加附他方未到場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3. 委任他人辦理者,應出具委任書(委任人應親自簽名或蓋章並註明申請份數)及委任人身分證、原登記印鑑章、受委任人身分證、印章。
  4. 當事人在國外委任辦理者,其委任書(授權書)須註明申請印鑑證明、份數及委任人基本資料,並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處或代辦機構之驗章證明始得辦理。該份委任書(授權書),以辦理一次為限。

結語

因為印鑑證明是重要的資產,所以務必要妥善保管,不能隨意交給其他人,在處理相關需要動用到印鑑證明的事項時,建議一定要找尋專業人士辦理,才不會疏漏很多關於印鑑證明需要注意的細節。有心人士只要取得您的身分證、印鑑章,您的身家財產就會曝露在高度風險下,例如不動產可能遭變賣、或設定抵押權等。建議您身分證和印鑑章應分別保管,並指定印鑑證明的用途,以降低類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