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继承海外遗产

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全球经济一体化,移民欧美发达国家的中国人士日益增多,遗产税业已成为海内外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资产规划时不可忽视的重要事项。美国作为最为热门的移民和资产配置目标国家,其遗产税制度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尤其明显,应当予以重视。

一、一张表读懂美国的遗产税规则

美国遗产税税率较高,是高净值人士在美国相关资产规划、遗嘱继承等各种事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事项。不论是在美国拥有高额资产的中国高净值人士,还是在未来有可能继承美国境内资产的中国公民,均有必要了解美国遗产税的基本法律制度。同时,了解美国遗产税制度对移民其他发达西方国家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根据美国联邦国税局的定义,遗产税是指死亡时针对转移财产的权利而征收的税。根据美国联邦《内部财政法典》(即通常所称美国《税法典》),不论是美国公民、居民,还是非公民非居民,都应以相应部分的财产适用同一税率被征收遗产税。其中,美国公民、居民应当就其全世界范围内的资产征收遗产税,非公民非居民(通常指非永久居民)应当就其在美国境内的资产征收遗产税。税率计算规则如下:

美国人继承海外遗产

以继承为例,当被继承人已经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资格(即通常所称“永久绿卡”资格)时,若被继承人全世界遗产总额为500万美元,则联邦遗产税额为194.58万美元,征税比率高达38.92%。同时考虑到美国要求预先缴纳遗产税后方能继承遗产,甚至还有部分州双重征收遗产税,因此遗产税无疑是继承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但遗产税并非无可避免。首先,根据美国国税局2018年10月16日最新发布的税收政策,在赠与税未被使用的前提下,针对美国公民或居民的遗产,继承人遗产税交纳的起征点由2017年的549万美元增加至1118万美元(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针对美国境内拥有财产的非公民非居民的遗产,继承人也拥有6万美元的遗产税免税额。因此对于拥有1118万美元以下资产的美国公民或居民,以及在美国拥有6万美元以下资产的非公民非居民,只要根据美国法定的程序主动进行免税申请,在法定额度内就完全可以避免缴纳遗产税。

同时,对于遗产金额更加庞大的被继承人,采用人寿保险、家族信托、慈善基金等财富管理工具,也可以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实现少交甚至不需要交遗产税的理想效果。

以著名的史蒂夫·乔布斯信托基金(Steven P. Jobs Trust)为例。乔布斯在2006年3月以74亿美元的价格向迪士尼出售皮克斯动画工作室时,获得了1.38亿股的迪士尼股份。截止乔布斯2011年10月5日去世之前,乔布斯是迪士尼的最大股东,持有迪士尼7.7%的股份。根据美国证监会13G文件显示,乔布斯于去世之时,前述迪士尼股份转让至史蒂夫·乔布斯信托基金。由于信托基金具有隔离个人财产的效力,因此这笔时值46亿美元的巨额股份不再作为乔布斯个人遗产予以继承,从而不涉及巨额的遗产税问题。

二、遗产税是美国遗产继承的前提

以继承案件为例。A先生拥有中国国籍,同时拥有美国居民身份,生前未设立遗嘱,在中美两国均有高额遗产待继承。A先生在国内的家人前往美国继承遗产时面临问题之一即为遗产税。

根据A先生美国遗产所在州《遗嘱继承法》,当地州的遗产税按照美国联邦《内部财政法典》的规定施行,不对个人遗产进行双重征税,遗产税免税额也与联邦《内部财政法典》的规定一致。同时根据当地州的《遗嘱继承法》,A先生的配偶与子女均为其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尽管当地《遗嘱继承法》清晰地规定了遗产继承份额的划分方式,看似对相关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赋予了法律上明确的保障,但是由于遗产税制度,继承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A先生生前并未就其资产做合理的资产管理规划,因此A先生死后,其资产均会被依法征收遗产税。A先生配偶为中国公民,不具有美国公民身份,因此不具有美国法定的夫妻间遗产税豁免资格。A先生在美国的资产数额庞大,减除当时美国联邦《内部财政法典》规定的549万美元遗产税免税额后,需缴纳的遗产税金额依旧很高。同时根据《内部财政法典》的规定,尽管遗产税的纳税人为被继承人,但仍需继承人于9个月内事先足额现金缴纳遗产税后,才能开始继承,否则会被处以滞纳金处罚或者导致不能继承。

现实中,由于美国遗产税税额过高,经常出现继承人并不具有在规定期限内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缴纳遗产税的能力。因此,高额的遗产税已经成为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的重大甚至是实质性障碍,使得被继承人在美国的遗产继承带来了高度的不确定性。

由案例可知,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充分考虑到高额遗产税对资产配置的影响,对其部分财产事先通过合法的手段予以隔离,遗产税应缴税额会相应减少甚至大幅减低,从而减轻继承人因预先缴纳遗产税而产生的各方面压力。而作为继承人,也应当合理考虑遗产税对继承的影响,尽量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减轻甚至消除遗产税对继承的影响,从而更加顺利地实现海外高额遗产的继承。

三、中国对遗产税持续关注,目前尚未征收遗产税

我国至今未征收遗产税,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财税函〔2017〕197号》文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征税范围复杂。遗产形态多种多样,既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也包括银行存款、现金、股票、证券、古玩、字画、珠宝等动产,还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开征遗产税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以及遗赠、继承等具体情况。二是征管程序复杂。遗产税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合理估价,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估价工作,征管中极易产生争议,争议解决程序通常也较为复杂。三是征管配套条件要求高。开征遗产税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征管条件,如不同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对拒不缴税的纳税人在法律中做出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我国相关立法部门持续关注遗产税,曾有开征遗产税的工作计划。但因遗产税的征收需全面准确掌握居民财产信息、建立配套的评估及争议解决机制,且考虑到目前国际间税收竞争、吸引投资等各方面因素,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

四、热门移民国家和地区均征收遗产税

尽管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在陆续减轻甚至取消遗产税,例如香港已经于2006年取消了遗产税。但热门移民国家和地区大多仍旧征收遗产税,例如英国对超过325,000英镑的遗产依然征收高达40%的遗产税。

因此,在海外拥有资产的高净值人士,宜及早通过各类资产管理工具进行合理筹划,尽量减少遗产税对资产的影响。同时建议海外资产的继承人,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充分考虑遗产税对继承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便更为顺畅地完成继承。

我 们所生活的世界已经变得越来越全球化了,许多家庭都有不少家庭成员居住在世界不同的国家。一些人选择在他们祖国之外的地方工作,是因为这些地方有更多的工 作机会和较高的收入。投资者也将他们的资金分散于世界各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变化已经催生了一个新的规划种类,这就是跨国居民规划。

“跨国居民”这 个词是指那些与两个或更多的国家都有关联的人。跨国居民可以在美国居住并在美国拥有财产,也可以在其它国家居住和拥有该国财产。根据联邦法律,这些人可以 划分为美国公民、外籍居民或非居民的外国人。

许多跨国居民认为在他们去世时,他们在国外拥有的资产不必缴纳美国联邦遗产税。但美国的遗产税法执行起 来是非常严格和一视同仁的,跨国居民很可能同样要付遗 产税。跨国居民应和一位胜任的税务和法律顾问一起审核他们的状况,以确定美国的遗产税法是否会适用到他们在国外的资产。

美国联邦遗产税法将纳税人分为三类:公民、外籍居民和非居民之外国人。

1)公民
公民是指一个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入籍的人,受其司法辖区的管辖,联邦遗产税法适用于公民 的应税遗产,包括在世界任何地方的所有资产。注1

2)非公民/外 籍居民
“外籍居民”是 指那些不是美国公民,但是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的人²,联邦 遗产税法也适用于外籍居民的应税遗产,一如美国公民一样,这些遗产包括他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所有资产。注1

3)非居民外国人
如果某人不是美国公民,去世时的居住地又在美国境外,那么这个人就是“非居民外国人”。 遗产税法也适用于非居民外国人的应税遗产,但仅包括他们在美国的财产。


注:
1. 见总遗产的定义;财产之价值。
(a) 总遗产的定义。除非在本段中另有阐述,某人在去世时是美国公民或居民,其总 遗产的价值包括在税法第2033节至2044节所阐明的所有利益的总价值。
2. 包括绿卡持有人及符合长期居留规定的人。
3. 对税法第2101条规定需缴的税而言,每位去世的非美国公民的非居民,其遗产总额等于其去世时在美国的那部分财产总额 (须根据税法第2103条决定)。

哪些特别的遗产规划策略可应用于跨国居民?
一、年度赠与税豁免额
在2015年,美国 公民、外籍居民和非居民外国人每人每年可以向某一受赠人赠与$14,000美 元而不必缴纳赠与税。受赠人数不限。如果该赠与不是直接给受赠人,(例如,通过信托),又没有适当的规划,那么这项赠与就可能享受不到年度免税赠与的待 遇。
二、 分割赠与
在2015 年, 一对夫妻可以分享他们的年度赠与税豁免额,将$28,000美 元或以下的金额分割赠与给一位受赠人而不必缴纳赠与税。这种分割赠与只适用于美国公民和 外籍居民夫妇。非居民的外国人无资格享受。在实行共有财产法(Community Property)的州,没有必要将夫妇赠与进行分割,因为从共有财产中赠出的款项,均被视为犹如每一位配偶赠与属于自 己那一半的财产。每一位符合资格的 配偶可独立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年度赠与税豁免额,而不需对赠与进行分割。
三、 赠与税的婚姻豁免额
无 限额的赠与税婚姻豁免额只适用于配偶之间给与美国公民配偶的赠与,但不适用于对非美国公民配偶的赠与。由外籍居民或非居民外国人配偶送给美国公民配偶的赠 与亦可享受赠与税婚姻豁免。如果赠与不是直接给配偶受赠人(例如,通过信托),而又没有适当的规划,该项赠与就可能不能享受赠与税的无限额婚姻豁免。给与 在生非公民配偶的财产必须先转入合格的家庭信托(Qualified Domestic Trust)才能符合婚姻豁免额。
三、 配偶间年度赠与税豁免额
配偶 间给与非公民配偶的赠与可享受一项特别的年度赠与税豁免额$147,000美元(2015年), 而不是$14,000的年度豁免额。非居民外国人对非公民 配偶的赠与也同样适用。
四、 赠与税适用豁免额
美国 公民及外籍居民可申请适用的赠与税豁免额。2015联邦这一适用的豁免额为$5,430,000美元。但是,非居民的外国人并不能享受这一适用的赠与税豁免额,而只能享受较低的$60,000美元遗产税适用豁免额。

美 国人如何将财产转移给后代的方式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为了更好的空气,子女的教育或是海外投资而移民美国,有的人入籍成了美国公民,有的人 获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中国人有将财产传给后 代的习惯,这在中国目前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遗产税尚未实施,自己的财产想给后代多少就给多少,但到了美国情形却是大不同。

美国是一个“全 球征税”的国家,同时采用“属人”原 则,而非“属地”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身份被视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您的全球财产都要缴税,而不管您 的财产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香港或是其它国家。 财产继承的规划不再只是那些家产万贯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必须要做的,拥有一、二百万资产的中产阶级也需要了解。因为继承规划不仅仅意味着少缴或不缴遗产 税,还与税务及资产配置有密切相关的。资产继承的方式各有不同,具体您应该采用哪种,则因人而异。

要做好财富传承,首先要了解与遗产规划有关的三个税法:遗产税,赠与税和隔代赠与税

赠 与税

美国税务局税法规定2015年每个人一年最多可以给他人赠与价值14000美元的财物,少于、等于这个额度不需要缴赠与税,这就是所谓的年度赠与豁免 (Annual gift exclusion).大于这一数额则要报税表 Form 709,你可以每年为超过赠与额的部分缴纳赠与税,也可以累积起来以后再 交。

美国税法规定,2015年每人一生有543万 美元的生前赠与额,每年超过年底赠与豁免的部分相加,如果 你一生的赠与额没有达到543万,你就没有赠与税.如果超过了, 则 要交赠与税, 最高税率为40%. 注意这个赠与额和遗产免税额是加在一起算的。

遗 产税

是人身故后才征收,遗产不仅是指遗留下的现金,还包括房子、土地、股票、共同基金、退休帐户、银行现金帐户、拥有的公司、有价值的收藏等等。不是每一 分遗产都要缴税,只有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才要缴遗产税,不用缴遗产的部分叫”遗 产免税额”。

联邦政府遗产免税额在2015年是543万 美元。也就是说,每人一生(生前)有543万的赠与额,生 前赠与掉多少身故后就从你的遗产免税额中扣掉多少。当 然,如果你每年都为超额的部分交了赠与税,那就不会影响您身故后的遗产免税额。2015年的遗产免税额是543万, 如果你生前一共赠与出去了100万,那 么去世时你的遗产免税额还剩下443万,因为你生前已经用 赠与了100万。

这100万 的赠与额指的是你每年年度赠与豁免以外的赠与,如果你每年 的赠与额少於豁免额则不占用一生100万的赠与额。 注意如果你既非公民,又没绿卡,则不享有543万的遗产免 税额,实际的免税额只6万。

隔 代赠与税

祖父母把遗产不给子女而留给孙子女,若未好好规划则除了遗产税还要交隔代赠与税(Generation Skipping Tax, 缩写为 GST)。IRS认 为如果大家都隔代传的话,就有一代IRS收不到税,所以IRS就要加收一个隔代赠与税,税率为50%。

假设张先生夫妇除了遗产免税额外还有250万想传给孙子女,若张先生未做任何遗产规划,这250万先要交125万 (50%)的遗产税,剩下的125万要再 交62.5万 (50%)隔代赠与税。孙子女拿到手的只有$625,000,也就是说四分之三给了美国税务局IRS,四分之一归孙子女。美国税务局成为大赢 家。

美 国人如何将财产转移给后代的方式

1. 对于“小门小户”中 产人家,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利用每年赠与豁免额给儿女留钱
按照税法,2015年每个人每年可向任何人赠与$14000美元,在这个额度以下任何的财产赠与都无需缴纳赠与税。如果一对夫妻有2个未成年孩子,每一个孩子夫妻两人一年可以赠与28000美元,2个 孩子就可以赠与$56000美元而不必缴税。

不用多,10年 下来父母转让给孩子的财产可以达到 $560,000美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这些钱用来投资,投资所得和本金则都 属于孩子的财产,赚多少钱都名正言顺的落入孩子的腰包无需缴纳赠与税。

在美国,赠与税是给钱的人付税,收钱的人不付税。如果您父母没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 他们对您的汇款是不需要缴赠与税。当然,收到的海外资金,如果金额超过10万 美元以上,就必须填写3520税表申报,但申报不意味着你 要付税。

只是说美金税务局想了解,您的钱来自何处。 还有夫妻之间财产转移不受年度赠与豁免限制 (但夫妻必须 都是美国公民),因为美国法律定义夫妻为单一经济共同体, 夫妻之间的财产转来转去没有限制,但给子女的财产则受一年$14,000美 金的限制。

2. 美国最简单和最有效向子女转让财产的方式是购买人寿保险
既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子女购买,而最终的目的是让子女能够有“意外之财”或 是让财产顺顺利利“传宗接代”。很多人一生中能留给子女的财产可能不会超过百 万美元,如果买下一份保额为百万美元理赔的人寿保险,这就等于是实实在在为子女留下了百万现金。而且人寿保险保险的理赔受益人不用缴纳所得税,也不用缴纳 遗产税。

3. 为子女购买永久人寿保险也是美国人将财产转移给后代较常见的做法
孩子小保费自然低,这样的投资效果好。保险公司一般是在投保时对投保人做身体检查,为孩子买人寿保险等 于使孩子有了终身可保性,而且以后孩子身体不好,保 险公司也无法取消其保险而且也不能涨保费。父母为子女买人寿保险,孩子不用出钱,父母将自己的财产无形中转移到孩子身上,而且即使以后留下其他遗产,有一 部分财产已事先转移,这样自然也降低了遗产总额,从而降低遗产税。

在美投资须知:外国人投资税务之利弊谈

美 国纳税人
持绿卡者,从进入美国那一刻,便已成为美国纳税人;归化的美籍公民,必定是当然的美国纳税人。而未获得 美国公民或绿卡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居住并超过特定时限,也可能在税务上成为税务居民(Resident Alien),要像美国人一般,为全世界的收入报税。时限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一,假如外国人一年内居住在美国183天或以上,即使没有永久居民身分,也被视为税务上的美国纳税人。其二,假如今年居住在美国31天或以上,而过去三年也曾在美居住,便要将今年居住的时间,加上去年居住时间的三分之一,再加前年居美 时间的六分之一,若总数达183天,便自动成为美国纳税 人。

几种较特别的情况,不被计算在居美时间内:加拿大和墨西哥居民白天过境工作、在去外国 途中于美国过境、外国船隻船员在美停留、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离开美国的时间、留美学生的头五年等。

不符合以上居住要求的外国人则在税务上归为外国人(Non Resident Alien)身分。

外 国人税务的好处

假如在税务上符合外国人(Non Resident Alien)身分,在美国赚取的联邦公债利息、银行利息及买卖股票或共同基金赚取的 「资金增值(Capital Gain)」收入,完全免付任何美国税,银行或股票经纪行亦无需扣30%的预缴税(Withholding Tax)。

外国人由于没有社会安全卡号码,在美国银行或股票经纪行开设帐户时,须填写W-8BEN表,以证明其外国人身分。这份W-8BEN表格的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须再填,否则银行将扣除预缴税。

要注意的是,一些持外国身分的家长,为求便利,与已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子女,联名开银 行或股票户口,既让子女代管财务,也方便子女继承其遗产。税例规定,联名户口的每一个持有人都须填写W-8BEN表格,如其中一位持有人是美国公民或居民,便不能填写W-8BEN表格,结果令该帐户变成由美国人拥有,失去外国人免预缴税和免收入税的好处。

但是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房屋,无论是出租还是升值卖出,都没有减免的好处。

外 国人在美出租房收入

外国人可以在美国自由购买出租房地产,但租金收入和将来卖出时得到的资金增值收入都是 个人的收入,需要缴付入息税,情况与一般美国纳税人无异,只不过他们要用1040NR表格。

外国人申报收入税,税率与美国人一样,可是,外国人不能享用以下两项扣税的优惠:

个人免税额(Personal Exemption)–美 国纳税人每人有3千9百五十元个人免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可得7千9百 元个人免税额,家中有「受抚养人」(dependent) 者可以得到更多个人免税额,而免税额减低要课税的收入和收入税。外国人利用1040NR报税表时,只能享用一个个人免税额,除非该外国人是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或是南韩公民。

标准扣税额(Standard Deduction)–美 国纳税人可而使用起码6千2百元标准扣税额,已婚共同报税者有1万2千4百元标准扣税额。可是,外国人不能使用任何标准扣税额,只能选择使用逐项扣税(Itemized Deduction)。假如该外国人完全没有在美国居住,没有任何逐项扣税的项目,便 等于没有任何扣税的优惠。

因此,外国人虽然收入税率与美国人相同,实际的税金比美国纳税人稍高。

外 国人在美卖屋时的收入

有一条税例,名为Foreign
Investmentin Real Property Tax Act of 1980(外 国人投资房地产税例,或简称FIRPTA)规定,外国人在 卖屋时的增值收入并非税率比较低的「长期资金增值」(Long Term Capital Gain),而是当为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要按税率计算税金。

此外,外国人也面对「预缴税」(withholding tax)的问题,税例上规定,假如卖屋者是外国人,而该物业不是自住和售价超过三十万 元,买家或其公证代理便有责任,要在卖屋款项上扣除预缴税,然后交入国税局。扣除的金额是卖屋价的10%。不论是否有资金增值,也不论资金增值多少,都要扣除预缴税。

除了联邦国税局扣税的要求外,州政府也有可能规定要扣除预缴税。在加州税局规定,要扣 起售价的百分之3.3%,亦是买家和公证代理的责任。

这两者都是预缴税,假如真正的税款比预缴金额低,当然可以在报税时要求将多付了的税金 取回。

外 国人遗产赠予税

每个美国的居民及公民,都有一个遗产免税额,若遗产市值不超过该金额,就完全没有遗产 税。

目前,遗产免税额是每人5百万元。这个遗产免税额全部可以在生前预先赠予,即将自己的资产送给他人,只要在免税额以内,即可免付 赠与税。此外,每人每年可以另外赠送任何一个人一万三千元,同样免付赠与税。

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产业,逝世后的遗产税如何计算?除了在美国的银行存款不计算外,其 他在美国股票经纪行户口中的股票、债券、甚至房地产,都算遗产。外国人在美国的遗产,只有6万元免税额,所以可能会有相当重的遗产税。

外国人把这些将来被算为遗产的资产,作生前赠予又如何呢?外国人亦有每人每年1万3千 元免赠与税的条例,可是他们仅有6万元遗产免税额,且不能 在生前预先赠予。所以外国人将在美国的资产作赠予是有困难的。外国人要将在美国的房地产免税赠送给子女,需要先成立公司,将房地产放入公司,然后将公司股 票作赠予,因为股票是属于Intangible资产,没有 礼物税。

顺便一提,外国人假如去世,产业一样要通过法庭认证(Probate)的过程,才能由受益人继承,除非该外国人在生前已经成立生前信托。换句话说,外国人假如在美国用个人 的身份投资房地产,应该由律师设立生前信托,去避免将来需要通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