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或電火,是人造光源之一,是種將電能轉化為光能的設備,用於指示或者照明。其中,用電流把常常以鎢製成的燈絲加熱到白熾狀態後用來發光的燈叫白熾燈。燈泡內填充了鹵素和惰性氣體的白熾燈稱為鹵素燈。 發展[編輯]1854年亨利·戈培爾使用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發光[1]。托馬斯·愛迪生繼此改良出鎢絲燈泡,熾燈泡的改進從未停止,例如可以將紅外線反射回燈絲、以減少能耗[2];還可以利用雷射處理鎢絲來節省能源[3]。 種類[編輯]接口[編輯]原理[編輯]
用途[編輯]圓圈中的橫十字通常代表該燈為指示燈。 圓圈中的半圓通常代表該燈為光源照明 電燈的用途:
「電燈泡」的其他含義[編輯]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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