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精神協同一致不容有污辱貪鄙之行為

網路轉貼文章,作者辛苦了!因為要寫出50條愛妻守則,實在不簡單.

軍人讀訓有10條,不管哪個階層的週會,結束前,主席都要帶大家朗頌軍人讀訓.

這篇依軍人讀訓方式而寫成,當過兵的人看了,更能會心一笑!

因退伍已經很久,以上所言,若有錯誤,請軍友們給于指正.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
第一條 實行三民主義,捍衛國家,不容有違背怠忽之行為。
第二條 擁護國民政府,服從長官,不容有虛偽背離之行為。
第三條 敬愛袍澤,保護人民,不容有倨傲粗暴之行為。
第四條 盡忠職守,奉行命令,不容有延誤怯懦之行為。
第五條 嚴守紀律,勇敢果決,不容有廢弛敷衍之行為。
第六條 團結精神,協同一致,不容有散漫推諉之行為。
第七條 負責知恥,崇尚武德,不容有污辱貪鄙之行為。
第八條 刻苦耐勞,節儉樸實,不容有奢侈浮滑之行為。
第九條 注重禮節,整肅儀容,不容有褻蕩浪漫之行為。
第十條 誠心修身,篤守信義,不容有卑劣詐偽之行為。"

01.老婆用餐時要隨侍一旁,舀湯盛飯;不得有先行用飯之行為。
02.老婆化粧時要快樂等候,衷心讚美;不得有不耐等候之行為。
03.老婆穿衣時要幫忙燙衣,提供建議;不得有冷嘲熱諷之行為。
04.老婆洗澡時要量好水溫,抓癢擦背;不得有貪圖私慾之行為。
05.老婆上班時要賓士接送,保鑣護衛;不得有放心社會之行為。
06.老婆危險時要奮不顧身,慷慨犧牲;不得有貪生怕死之行為。
07.老婆很累時要笑臉相迎,按摩搥背;不得有男人主義之行為。
08.老婆血拼時要勇於付款,多所鼓勵;不得有不情不願之行為。
09.老婆上菜時要讚不絕口,多吃幾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為。
10.老婆睡覺時要炎夏扇風,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搶被之行為。
11.老婆生病時要親侍湯藥,廢寢忘食;不得有漠不關心之行為。
12.老婆給錢時要含淚感激,省吃儉用;不得有奢侈浪費之行為。
13.老婆節日時要親自送花,夜備盛宴;不得有隨便過過之行為。
14.老婆逛街時要不辭辛勞,提攜重物;不得有偷懶怕重之行為。
15.老婆無聊時要搏命演出,彩衣娛親;不得有毫無所謂之行為。
16.老婆煩惱時要溫柔安撫,分憂解勞;不得有火上加油之行為。
17.老婆訓誡時要兩手貼緊,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為。
18.老婆說話時要凝神靜聽,勤作筆記;不得有聽過就忘之行為。
19.老婆犯錯時要引咎自責,自攬黑鍋;不得有連累老婆之行為。
20.老婆外出時要緊守身旁,細心照料;不得有放其孤單之行為。
21.老婆起床時要殷勤問安,備妥早餐;不得有睡過了頭之行為。
22.老婆哀傷時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絕;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為。
23.老婆晚歸時要耐心等候,歡顏以對;不得有大發雷霆之行為。
24.老婆不在時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雞摸狗之行為。
25.老婆高興時要張燈結綵,大肆慶祝;不得有潑灑冷水之行為。
26.老婆受傷時要侍候敷藥,感同身受;不得有責備切怪之行為。
27.老婆叫我時要跳起答有,快跑現身;不得有事務繁忙之行為。
28.老婆失眠時要徹夜陪伴,幫忙數羊;不得有夢見周公之行為。
29.老婆散步時要下雨撐傘,炙夏遮陽;不得有曬傷淋溼之行為。
30.老婆經過時要俯首跪立,夾道歡迎;不得有唯我獨尊之行為。
31.老婆囑咐時要反覆背誦,確實履行;不得有遺漏淡忘之行為。
32.老婆敷臉時要提供方法,以身試法;不得有哈哈大笑之行為。
33.老婆打牌時要宵夜點心,隨傳隨到;不得有蹺班外出之行為。
34.老婆唱歌時要如沐春風,讚嘆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為。
35.老婆生氣時要跪地求饒,懇求開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為。
36.老婆打我時要任其蹂躪,謝主隆恩;不得有還手瞪眼之行為。
37.老婆撒嬌時要細語呵護,千寵萬哄;不得有空口白話之行為。
38.老婆熬夜時要點心侍候,不眠不休;不得有先行開溜之行為。
39.老婆考試時要幫忙讀書,圈畫重點;不得有事不關己之行為。
40.老婆回家時要脫鞋除襪,備椅上坐;不得有老神在在之行為。
41.老婆演講時要不時點頭,深表贊同;不得有順口反駁之行為。
42.老婆哭泣時要傳遞面紙,擦淚拭涕;不得有不聞不問之行為。
43.老婆口渴時要親侍冰水,消暑解熱;不得有望梅止渴之行為。
44.老婆審問時要發誓賭咒,以表忠誠;不得有漫不經心之行為。
45.老婆開車時要溫言教導,釋其緊張;不得有增其緊張之行為。
46.老婆規勸時要大肚能容,虛心接受;不得有愛好面子之行為。
47.老婆親親時要熱情有勁,賣力求好,不得有口齒不分之行為。
48.老婆痛痛時要勤買葡萄,按時熱敷;不得有任其疼痛之行為。
49.老婆臨幸時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恆;不得有力不從心之行為。
50.老婆不要時要淚往肚流,自行解決;不得有金錢買賣之行為.

  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是國民革命軍之父先總統 蔣公手訂,從生活禮節到立身、行事、保國、衛民各方面,將軍人所必須奉行踐履的言行規範,簡明扼要的歸納十條要義,使每位官兵在誦讀之後,體會身為軍人應有的言行特質、工作職守與責任榮譽,期盼經由十條簡要文字的口維心頌,以收潛移默化,變化氣質的宏效,培養軍人頂天立地的氣概,進而成為俯仰無愧的軍人。以下謹就這十條條文內容逐條解釋說明,期能啟發我官兵袍澤心領神會,身體力行,共同以新時代的標準軍人自許並相互勉勵。

【第一條:實行三民主義,捍衛國家,不容有違背怠忽之行為】

 「三民主義」是我國的立國精神,承襲傳統文化,融合西方文明,體現於我國憲政體制、民主自由與多元開放的生活方式;國軍是依據憲法組成的軍隊,國軍官兵必須服膺憲法規範,共同為維護民主憲政而努力。

 國軍教戰總則第一條指出:「國民革命軍,以實現三民主義,確保我中華民國之獨立、自由、平等與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凡有侵犯我領土主權及妨礙我主義之實行者,需全力掃除而廓清之,以完成我革命軍人之神聖使命。」基於憲法所明定的國家體制,以及教戰總則所確立的國軍使命,國軍袍澤必須遵奉服膺,踐履篤行的重責大任已非常明確。長久以來,中共始終不放棄武力犯台,並對我遂行各項統戰伎倆,其目的無非要消滅或併吞我中華民國,為了維護我們得來不易的民主憲政體制及民主、自由、開放與富裕的生活方式,國軍官兵肩負保國衛民使命,矢志效忠中華民國,確保台、澎、金、馬安全,愛護二千三百萬同胞,堅定「為中華民國國家生存發展而戰、為中華民國百姓安全福祉而戰」的信念,為捍衛中華民國而犧牲奮鬥。

【第二條:擁護中央政府,服從長官,不容有虛偽背離之行為】

 中華民國是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有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範所產生的政府,依法施政,保障人民權益,增進社會福祉。國軍是中華民國的國軍,也是全民的軍隊,自應效忠國家、愛護人民,貫徹「依法行政、依法行事」的要求,忠於職守、忠於團隊、服從長官、服從統帥,以凝聚官兵向心,齊一意志,鞏固團結,維護憲政體制,確保民主自由。

 軍人擁護政府的具體表現,就是效忠統帥,維護各級部隊長的領導威信,並時時自我檢點,自我省察,無愧於軍人「正直、誠實」的人格特質,忠實的履行保國衛民的職責,不容有任何虛偽背離之行為,才能贏得軍人的尊嚴與榮譽。

【第三條:敬愛袍澤,保護人民,不容有倨傲粗暴之行為】

 國軍官兵來自民間、鄉里,受人民百姓之付託,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全力捍衛國家安全、維護民主憲政體制,使人民百姓都得以安身立命、安居樂業;軍民如一家,袍澤如手足,軍中官兵朝夕相處,情分交感,榮辱與共,日久自然形成深厚的同袍情誼,發揮親愛精誠團結互助的精神,同甘共苦,做到「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戰鬥在一起,成功也在一起。」事實上,國軍素有軍愛民、民敬軍的優良傳統,在不影響戰備訓練的前提下,對愛民助民工作,都應全力以赴,舉凡救災、濟難、義診等行動,其犧牲奉獻的精神,早已獲得民眾的肯定與讚揚。而民間勞軍敬軍的義行典範,更是「軍民一家」水乳交融的真實寫照。所以軍與軍或軍與民之間,都不容許有倨傲粗暴的行為。

【第四條:盡忠職守,奉行命令,不容有延誤怯懦之行為】

 軍人之所以特重忠貞志節,實乃因為軍人承擔著國家生存發展與百姓安全福祉的重責大任。軍人是擁有合法武裝力量的團體,在執行任務所冒的生命危險遠高於其他各行各業,因此特別重視紀律、強調服從,尤當國家面臨外敵入侵時,軍人執行保國衛民的職責是沒有「說不」的權利;相反的,軍人愈是在國家面臨危難時,愈是要抱定捨生取義的信念和決心,徹底奉行命令,誓死達成任務,自然不容許任何人有延誤怯懦的情事發生;假如一個軍人沒有在平日養成極嚴格貫徹命令與效忠國家的志節,在危疑震撼之際,就無法擔負起捍衛國家的神聖使命。因此,愈是民主國家,對軍人的忠誠要求愈嚴格,才能使軍人在國家危難、戰況慘烈之際,以責任、榮譽、志節、勇氣與犧牲的精神,堅定戰鬥意志,奮戰到底。

【第五條:嚴守紀律,勇敢果決,不容有廢弛敷衍之行為】

 軍紀為軍隊的命脈,軍隊必須有嚴肅之軍紀,然後部隊之團結得以鞏固,軍民之合作得以增進,戰力之持久得以確保。國軍教戰總則第三條中指出:「軍紀之要素,端在全軍一致之三信心,全體官兵當以信仰長官,信任部屬,並自信為負責任守紀律之軍人,服從為軍紀的第一要義,「三信心」務須於平時生活管理及教育訓練中養成。古今中外,凡是能成大功立大業的軍人,莫不勇敢善戰英勇無比,甚或受傷不退、被俘不屈。因為有了這種不畏敵不怕死的精神,才能受到國人的尊敬和欽佩,才能夠打勝仗。因此,欲主導戰場制敵機先,除了要有旺盛的企圖、堅定的意志、適切的準備及神速的行動以外,另一個重要的條件即為「果敢的決心。」所以國軍官兵一定要嚴守紀律,勇敢果決,不容許有廢弛敷衍的行為。

【第六條:團結精神,協同一致,不容有散漫推諉之行為】

 所謂「團隊精神」就是一個團體,能上下一心、互助合作協同一致,在共同目標下,堅毅果敢,前仆後繼,誓死達成任務的精神。先總統 蔣公曾指出:「協同動作,是軍事上一個成功最大要件」;教戰總則第十二條亦說:「協調合作為發揮統合戰力之基礎,亦為我三軍官兵必具之素養」。可知,軍人成就事功絕不講求單打獨鬥,在平時除了應加強培養團結精神及合作默契外,在遂行任務時更應主動支援協調,發揮同舟共濟的統合戰力。因此,一切散漫推諉的行為,是絕對不容許在軍隊中滋生蔓延的。

【第七條:負責知恥,崇尚武德,不容有污辱貪鄙之行為】

 軍人在民主憲政中的角色,具有特殊的權利義務關係,故須以國家的利益為先,以全民的福祉為重。知恥圖強,勇於負責,發揮軍人武德,不達成功絕不中止。至於軍人武德,乃是我軍人修身勵德,成功立業的基本修養。所謂「智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信者不二,嚴者不私。」惟有不惑才能明理,不憂才能樂觀,不懼才能犧牲,不二才能公正,不私才能盡職,必須兼具此五種德性,才足以擔當重責大任,不愧為現代化的軍人。現今社會風氣,影響軍中至鉅,少部分官兵定力不足而心生貪念,甚至鋌而走險,作奸犯科,其個人身敗名裂事小,因而毀損國軍整體榮譽事大。因此,凡我國軍官兵均應赤膽忠心,知恥尚武,並能「依法行政、依法行事」,方能抗拒任何邪惡物慾的誘惑,自然不會有污辱貪鄙的行為。

【第八條:刻苦耐勞,節儉樸實,不容有奢侈浮華之行為】

 蔣故總統經國先生曾說:「刻苦耐勞的精神,表現在戰鬥上就是堅持到底、勇往直前;表現在心性上就是堅忍不拔、冒險犯難;表現在志節上就是威武不屈、貧賤不移;表現在行動上就是不畏艱難、奮發向上。」刻苦耐勞與節儉樸實有著相因相生的關係,凡是平日節儉的人,必能在生活或工作中顯現刻苦的特質;凡是平日講求樸實的人,也必然彰顯耐勞的習性。反之,軍人如不能以刻苦耐勞自勵,不能以節儉樸實是尚,就會崇尚功利、奢侈浮華,造成價值觀的混淆,不僅直接影響軍中純淨風氣與傳統信念,為個人及家庭帶來困擾,更會為社會及國家造成傷害,豈可不慎。

【第九條:注重禮節,整肅儀容,不容有褻蕩浪漫之行為】

 「禮」就是明禮尚義,循理守法。古聖先賢,皆重禮節,乃因「禮節」可培養人民具有健全的心理以及合理的行為。引申來說,「禮節」為自然的定律、社會的規範和國家的紀律,所以軍人應注重禮節而恪守法紀。先總統 蔣公曾指出,訓練軍人的最高目標,就是要訓練鐵一般領導的將領和鐵一般勇敢的戰士,他並具體指示訓練軍人十二要項為:雄壯、威武、嚴肅、剛直、安靜、堅強、確實、速捷、沉著、忍耐、機警、勇敢。我們必須從生活中實踐,從工作中訓練,從戰鬥中磨練,以培養軍人整肅的儀容和鐵一般的紀律。以表現軍人特有的氣概,絕不容許有褻蕩浪漫,損害軍人儀態,破壞軍人形象的舉動。

【第十條:誠心修身,篤守信義,不容有卑劣詐偽之行為】

 先總統  蔣公指出:誠乃一切德性,一切事業成功的基本條件,我們一切德性和事業,惟有根之於「仁性」,發之以「至誠」,以赤忱來盡忠於國家民族,盡忠於上官與部下,盡忠於朋友和同志,然後才能有真的道理和事業。所以革命必先革心,一切要從誠意正心做起。而精誠純一、忠貞為國,實為我軍人修身、立業、保國、衛民的根本要道。信,就是誠實、信實,亦即不說謊、不虛偽,誠信篤實的意思,憑恃誠心一念便能發揮自信、互信、共信、信任、信賴、信仰的諸般特質。義者「宜」也,即為所當為的意思,堅持正道的人,必然得道多助。身為軍人,惟有隨時存養省察、修養品德、重義守信、篤行不渝,排斥一切卑劣詐偽的行為,置個人死生於度外,以國家興亡為己任,才能保持我軍人至高無上的榮譽。

 我們都知道,一個民主開放、價值多元的社會,某些現象或某些事務的價值觀,會隨著時代進展而有所轉變,但是維繫社會發展與國家生存的中心信念是永遠不會改變或過時的。諸如我們對民主價值的信仰與遵從,軍人對國家的忠誠及責任與榮譽的信念,不論一個如何多元開放的社會體系,均是永恒不變的。當前台海表面上的平靜無波,並不意味著殘酷的戰事不會發生,凡我全軍官兵務須時時居安思危,恪遵軍人讀訓十條,人人以此自勉,並以勉勵同袍,朝夕警惕,拳拳服膺,念念為救國而犧牲,時時作衛國之準備,進而發揮奮勵無前之士氣,造成精粹勁鍊的國軍,共同擔負救國家、救民族之重責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