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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房屋稅繳款書
補發房屋稅繳款書 發布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 線上申辦網路申請辦理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6條。
- 2.申請對象:由納稅義務人提出申請。
- 3.納稅義務人未接獲或遺失本處發出之稅款繳款書(不含已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者)。
申辦流程
- 1
申請。
- 2
受理。
- 3
文件是否備齊、是否補正。
- 4
審核。
- 5
函復。
應備物品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為營利事業組織者,請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其他組織者,請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影本。
作業天數
3天
聯絡窗口
房屋稅諮詢服務電話:
(07)7410141分機551-554、564、566我要線上申辦
- 1.法令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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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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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版
更新日期
111-12-30
瀏覽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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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補發房屋稅當期繳款書申 請 人應 備 證 件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本案件之作業方式:
本案件之受理情形: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應備證件
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流程圖項次流程圖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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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處地址:
(220246)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
交通位置圖 其他分處
總機:(02)8952-8200
免付費客服:0800-580739(我幫您,輕鬆繳)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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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11-12-30累計瀏覽人次:436645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已截止,對於尚未繳納的民眾,已寄送房屋稅繳稅查詢通知單,提醒納稅義務人可以線上補單,並自動延期避免繳納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基於愛心辦稅,考量因疫情影響許多民眾無法如期繳納,如有遺失或尚未收到繳款書,以及需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民眾,可以掃描通知單上的QR- Code申請補發及變更,該局收到申請後將會儘速將繳款書郵寄至更新後的地址。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因確診接受治療、匡列被隔離、檢疫者或其他受到疫情影響有繳納困難者,亦可向房屋稅所轄分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