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加值語音通信費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加值語音通信費

貼心叮嚀


    【預付(如意)卡門號】

    • 每門預付(如意)卡門號自申裝日起180天內有效,基本內含通信費(俗稱主帳戶)經續儲值,門號使用期限將自儲值日起重新起算180天且儲值上限為5,000元,未使用之主帳戶餘額加上儲值金後累計達5,000元以上,將無法儲值。
    • 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Internet APN使用;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本服務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簡訊特碼、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等,撥接成功之通信費皆不列入免費通信費扣抵範圍,且須另依其服務收費標準計收。
    • 本公司贈送之各類免費或優惠通信金額(即各類語音通話費且含未用盡上網量轉換之通信費)皆無法扣抵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僅可由客戶儲值通信費/金額(俗稱主帳戶)扣抵。
    • 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 門號自啟用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即可永久保留門號,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1)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2)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包括本公司免費贈送之各類通信費及上網量,如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簡訊則數、優惠上網量及其他加值服務…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3)門號逾期回收6個月內,未提出餘額處理之申請,本公司得自逾期第7個月起,每月酌收固定保管費,直至逾期餘額抵扣完畢為止。

    【計日型、計時型上網】

    • 5G計日型服務於效期內,可享國內瀏覽網際網路60GB;4G計日型服務於效期內,依方案包裝可享國內瀏覽網際網路GB量或吃到飽量上網,若非吃到飽方案,則上網超量時,分別依方案包裝將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5G 10Mbps或4G 5Mbps至服務效期屆滿,且不另計上網費。
    • 僅限國內使用,各計日型服務之使用期限屆滿前(約23或39小時)與屆滿,均再傳送簡訊通知客戶。4/5G計日型服務(非吃到飽量類型)另提供上網量低於300MB與用罄時,加發簡訊通知客戶。4G計時型服務無提供使用期限屆滿前通知。
    • 5G計日型服務之使用效期30天,即為「連續720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0小時,客戶可隨時再次購買本服務; 4G計日型服務之使用效期30*N天(N=1、2、3、4、5、6),即為「連續720*N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0*N小時;4G計時型服務之「連續1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1小時;「連續24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24小時內使用;「連續72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小時內使用;「連續120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120小時內使用。
    • 正使用4G計日型服務之門號,於服務效期間不得再加購其他各類行動上網計日/計量型方案,惟計日型服務若有內含之優惠上網量用罄時,可加購計時型方案,以恢復原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惟計日型服務之剩餘效期將不延長。正使用5G計日型服務之門號,可續儲值其他5G各類行動上網計日/計量型服務;若續儲值計日型服務,則計日型服務之剩餘上網量及效期將累加;若續儲值計量服務,則計日/計量型服務效期將重疊/各自運行,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計日型服務上網量,接續抵扣計量型服務上網量,再抵扣計日型服務超量後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Mbps。
    • 4G計時型方案與計量型方案不互斥,當預付卡門號同時具備時,將以4G計時型方案優先使用,且計量型服務之剩餘效期將不延長。

    【計量型上網】

    • 5G計量60GB型與5G計日型服務不互斥,可相互續儲值,且計日/計量型服務效期將重疊(各自運行),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計日型服務上網量,接續抵扣計量型服務上網量,再抵扣計日服務超量後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Mbps;其他3/4G計量型方案與各計日型上網方案互斥。
    • 僅限國內使用,各種類之上網量低於80MB、30MB(含)與用罄及服務有效期限屆滿前1天與屆滿時,皆發簡訊通知客戶。
    • 各方案內含之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基本上網量,接續抵扣優惠(贈送)上網量。
    • 本方案之有效期限為申請服務開通後起算,至上網量未使用完畢之依申租類型提供連續30天(共720小時) 、31天(共744小時) 、60天(共1,440小時)、120天(共2,880小時)或180天(共4,320小時),客戶若於有效期限屆滿或上網量用畢前再購買本方案,則有效期限將由最後一次購買日依申租類型重新起算30、31、60、120或180天,並由系統主動累積國內上網量。

    【其他注意事項】

    • 各方案包裝之贈送優惠通信費皆依各方案包裝效期制定有效期限,且將於基本通信費(俗稱主帳戶)無餘額時使用,需於制定之有效期限內使用,若逾期未使用完將歸零,於期限內優惠已用完者,其後語音通話依原費率計收。
    • 使用各方案包裝如經發現商業使用或其他不正常使用,本公司得逕行停止客戶租用,並就所使用上網用量,依客戶的上網服務通信費率回溯收費。
    • 若使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有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之情事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得對使用者之不當行為所致之損失提出法律追訴之權利。
    • 各方案包裝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由於行動通信品質會受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等因素影響,如目前無5G網路,將轉為4G或3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且依本資費收費標準計收。
    • 為確保於租用4/5G預付卡期間享有完整之4G服務,請務必使用4/5G終端;若客戶非使用正確之終端,本公司將無法確保客戶享有完整之服務。
    • 『原3G』[註] :係指3G執照屆期後,更換為行動寬頻契約且以原3G資費平行移轉4G專案之資費。
    • 電信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發行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 統一編號:96979933,負責人名稱:謝繼茂,免費服務:手機直撥928,或撥0800-080-928。為符合「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自中華民國96年4月1日起,有關中華電信所發行之話卡表彰金額,委由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一年,自97年7月6日起係由臺灣銀行提供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銀行如有更換,屆時將另行公告,並自該日起由更換後之履約保證銀行履行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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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內一般:0.06(元/秒)。
    • 網內減價:0.05(元/秒)。
    • 網外:0.1087(元/秒)。
    • 市話:0.1018(元/秒)。
    • 網內一般:0.09(元/秒)。
    • 網內減價:0.08(元/秒)。
    • 網外:0.2(元/秒)。
    • 網內:1.1287(元/則)。
    • 網外:1.4803(元/則)。
    • 國際:5(元/則)。
    • <=50萬封包:0.013(元/封包)。
    • 50-100萬封包(含):0.0006(元/封包)。
    • >100萬封包:0.0003(元/封包)。

    • 本服務僅供3G月租型客戶申辦。
    • 「網內」:中華互撥之通話;「優惠網」:中華3G撥中華4G之通話;「市話」:中華3G撥任一業者市內電話之通話;「網外」:中華撥任一業者行動電話之通話都屬網外。
    • 一般時段:週一~週五08:00~23:00。減價時段:週一~週五每日23:00~隔日08:00;週六00:00~週一08:00;國定放假日全日。國定放假日之定義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補假及調整放假日比照國定放假日,以減價時段計費,補行上班日比照平常日,以一般時段計費。
    • 語音、影像電話通信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數據服務通信費以「封包」計費,不足1封包以1封包計算(1封包=128bytes,1KB=8封包,1MB=1024KB,1GB=1024MB)。費率計算方式舉例,如383型客戶使用110萬封包,所需費 用=0.0025*50萬封包+0.0013*50萬封包+0.0006*10萬封包。國內數據服務通信費每期最高收費上限2,900元。
    • 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帳單採四捨五入以元計。
    • 「月租可抵通信費」乃指可抵扣:國內一般語音、一般簡訊(國內、國際簡訊)、查號費(104、105、1288資訊查詢服務,不包括代客轉接手續費)、撥呼叫器、影像電話、數據服務等通信費;不包含如:影音串流服務、加值服務資訊使用費、MMS多媒體訊息、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通信費,及 0204、0203等代收費用。選月租費抵通話費方案者,限同一計費週期抵扣,當期未抵扣完畢無法遞延至次一計費週期使用。
    • 本系列資費方案不適用老客戶月租費、大客戶月租費及國內通信費優惠等辦法。 
    • 如欲變更資費方案可手機直撥『318+發送鍵』,依語音提示操作即可。
    • 資費更改將於次一計費週期生效(若於次一計費週期前設定多次,則以最後一次設定有效)。
    • 通信跨計費週期且變更資費時,以通信起始時段之費率計費。
    • 租用期間如有變更帳單計費週期,則月租費及通信優惠內容將隨週期轉換天數調整。
    • 國際語音通信費折扣辦法(適用各月租類型客戶,但不包含影像電話)大客戶國際通話費:5,000-9,999元8 折,10,000-49,999元7.8折,50,000-149,999元7.5折,150,000-499,999元7.3 折,500,000-999,999元7折,1,000,000-1,999,999元6.5折,>2,000,000元6折。
    • 搭配「F2熱線」群內網內互打方案,網內、市話都能省,群內行動通話每分鐘1.8元,群內市話每分鐘3.6元。
    • 3G資費型客戶未租用mPro上網方案、無限上網750型或Blackberry等任一上網方案者,當次計費週期於國內使用數據服務(不含Wi-Fi)累積金額超過400元時,系統以簡訊提醒客戶(當次計費週期於國內使用數據服務累積金額,係指至當日早上0:00前完成計費的通信記錄,會因網路設備的傳輸關係延遲1~7天) 。未租用行動上網資費客戶,如欲透過付費/免費Wi-Fi上網時,建議可先關掉手機行動數據功能,以避免產生行動上網通信費用。
    • 本系列資費方案係提供一般客戶之正常使用,如經發現商業使用或其他不正常使用,影響其他客戶通訊權益,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本資費服務。
    • 本資費方案,月租費依實際天數計收(起租當日不計費,退租當日計費一天),可享額度依實際租用天數比例計算。

    • 網內外行動語音:38分鐘。
    • 網內:0.0626(元/秒)。
    • 網外:0.0626(元/秒)。
    • 市話:0.1254(元/秒)。
    • 網內:0.12(元/秒)。
    • 網外:0.24(元/秒)。
    • 網內:1.1287(元/則)。
    • 網外:1.4803(元/則)。
    • 國際:5(元/則)。
    • <=50萬封包:0.0025(元/封包)。
    • 50-100萬封包(含):0.0013(元/封包)。
    • >100萬封包:0.0006(元/封包)。

    • 本服務僅供3G月租型客戶申辦。
    • 「網內」:中華互撥之通話;「市話」:中華撥任一業者市內電話之通話;「網外」:中華撥任一業者行動電話之通話都屬網外 。
    • 本系列資費方案每月贈送之通信分鐘數以秒為扣抵單位,可扣抵撥打網內(含優惠網)及網外之國內行動電話語音分鐘數,不可扣抵撥打市話及影像電話之分鐘數。
    • 數據服務通信費以「封包」計費,不足1封包以1封包計算(1封包=128bytes,1KB=8封包,1MB=1024KB,1GB=1024MB)。國內數據服務通信費每期最高收費上限2,900元。
    • 本系列資費方案不適用老客戶月租費、大客戶月租費及國內通信費優惠等辦法。
    • 本系列資費方案僅適用於國內一般通話,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等皆不適用,請另見相關費率規範。
    • 本系列資費方案贈送之通信分鐘數,限同一計費週期抵扣,當期未抵扣完畢無法遞延至次一計費週期使用。 
    • 本系列資費方案贈送之通信分鐘數,均不包含如0203、0204等代收費用。
    • 使用行動通信語音資訊擷取服務,依本公司各項加值服務費率計算,不列入贈送通信分鐘數扣抵範圍。
    • 如欲變更資費方案可手機直撥『318+發送鍵』,依語音提示操作即可。
    • 資費更改將於次一計費週期生效(若於次一計費週期前設定多次則以最後一次設定有效)。
    • 通信跨計費週期且變更資費時,以通信起始時段之費率計費。
    • 租用期間如有變更帳單計費週期,則月租費及通信優惠內容將隨週期轉換天數調整。。
    • 本系列資費方案係提供一般客戶之正常使用,如經發現商業使用或其他不正常使用,影響其他客戶通訊權益,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本費率服務。
    • 搭配「F2熱線」群內網內互打方案,網內、市話都能省,群內行動通話每分鐘1.8元,群內市話每分鐘3.6元
    • 3G資費型客戶未租用mPro上網方案、無限上網750型或Blackberry等任一上網方案者,當次計費週期於國內使用數據服務(不含Wi-Fi)累積金額超過400元時,系統以簡訊提醒客戶(當次計費週期於國內使用數據服務累積金額,係指至當日早上0:00前完成計費的通信記錄,會 因網路設備的傳輸關係延遲1~7天) 。未租用行動上網資費客戶,如欲透過付費/免費Wi-Fi上網時,建議可先關掉手機行動數據功能,以避免產生行動上網通信費用。
    • 本資費方案,月租費依實際天數計收(起租當日不計費,退租當日計費一天),可享額度依實際租用天數比例計算。

    • 網內:0.0869(元/秒)。
    • 網外:0.0869(元/秒)。
    • 市話一般:2(元/分)。
    • 市話減價:1.6(元/分)。
    • 網內:0.12(元/秒)。
    • 網外:0.25(元/秒)。
    • 網內:1.1287(元/則)。
    • 網外:1.4803(元/則)。
    • 國際:5(元/則)。
    • 羽量型:100元,內含國內傳輸量100 MB。
    • 中量型:180元,內含國內傳輸量1 GB。
    • (各型效期:30天或內含國內傳輸量使用完畢時)

    • 本服務僅供3G月租型客戶申辦。
    • 「網內」:中華互撥之通話;「市話」:中華撥任一業者市內電話之通話;「網外」:中華撥任一業者行動電話之通話都屬網外。撥市話費率為一般時段:週一~週五08:00~23:00。減價時段:週一~週五每日23:00~隔日08:00;週六00:00~週一08:00;國定放假日全日。國定放假日之定義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補假及調整放假日比照國定放假日,以減價時段計費,補行上班日比照平常日,以一般時段計費。
    • 月租費可抵通信費範圍,包括:國內語音通信費及影像電話、簡訊(國內、國際簡訊)、數據服務(APN為emome或Internet)、加值服務資訊使用費、MMS多媒體訊息、國際電話費、上網計量包等,不包括:加值服務月租費、國際漫遊通信費、CHT Wi-Fi 使用費及代收費用等。
    • 本系列資費方案與F2熱線、mPro資費及MVPN、MDVPN或其他各類型VPN服務互斥,亦不適用老客戶月租費、大客戶月租費、國內通信費優惠等辦法。
    • 申租本服務後,30天內不得異動為其他資費方案。
    • 行動撥打網內、網外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行動撥打市話,通話費以「分」計費,未滿一分以一分計收。數據服務通信費以「封包」計費,不足1封包以1封包計算(1封包=128bytes,1KB=8封包,1MB=1024KB,1GB=1024MB)。 
    • 帳單計費週期須改為第一週期,方可申請本項服務。
    • 簡訊收費:網內每筆 1.1287 元,網外(含呼叫器)每筆 1.4803 元,國際每筆 5元,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唯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發訊至呼叫器時不論傳送成功與否,傳送完成即向客戶收費;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話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中華電信將無法得知,敬請用戶見諒。
    • 本系列間資費更換(不含上網計量包),可由手機直撥926或318更改,惟須於申請之次月生效;但如更換至非本系列之資費,則可於申請後 立即生效。 或由非本系列資費更換至本系列資費亦於申請後立即生效。例如:A客戶原選用383型資費,於3/15改為選用3G放心講196型資費, 則3G放心講服務將立即生效,月租費自3/16起按實際天數比例計收。
    • 若欲更改至非本系列之資費,可由手機直撥800或至中華電信各地營運處/服務中心辦理。
    • 可使用餘額低於50元時,系統將以簡訊通知客戶。
    • 客戶若已無餘額可使用,可接聽但不可再發話,為免造成客戶通話中突然斷話之困擾,系統會於餘額用完前一分鐘左右以簡訊提醒客戶,惟國際漫遊不在此限。
    • 國際漫遊通話、上網及使用簡訊(含簡訊傳回台灣轉發至收訊端之費用)、月租型加值服務之申請、使用CHT Wi-Fi或代收等費用均不受有無餘額之限制,使用前述服務所產生之費用,無法以月租費或儲值金額扣抵,將另出帳向客戶收取。
    • 本系列資費方案之月租費,限當月抵扣不可遞延。
    • 本系列資費方案月租費以外之儲值金額,當月未用完可遞延至次月使用。
    • 行動撥打網內、網外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行動撥打市話,通話費以「分」計費,未滿一分以一分計收。數據服務通信費以「封包」計費,不足1封包以1封包計算(1封包=128bytes,1KB=8封包,1MB=1024KB,1GB=1024MB)。
    • 購買上網計量包後之開通時間以系統開通時間為準,系統將以簡訊通知,簡訊通知內容有服務到期時間等訊息。若您正在使用數據連線,請關機,重開後即以本服務費率計價。
    • 上網計量包服務申租成功後無法更改類型,亦無法辦理異動退租。
    • 上網計量包服務內含之傳輸量僅限國內使用,當剩餘傳輸量低於30MB(含)、10MB(含)與用畢及租用期間屆滿前1天與屆滿時,皆主動傳送簡訊貼心提醒。當傳輸量用畢及服務效期屆滿,均由系統主動斷線,且您將無法使用上網(含MMS收/發)服務,需再購買計量包各類型或取消限制上網功能後方可上網。
    • 上網計量包服務之有效期限為服務開通後起算 30天內有效,逾期未用畢之傳輸量歸零,可於傳輸量低於30MB時,再次申請本服務,則有效期限將由最後一次購買日重新起算30天,前次未使用完之傳輸量則由系統主動為您累加。
    • 本系列資費方案係提供一般客戶之正常使用,如經發現商業使用或其他不正常使用,影響其他客戶通訊權益,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停止本資費服務。
    • 本資費方案,月租費依實際天數計收(起租當日不計費,退租當日計費一天),可享額度依實際租用天數比例計算。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加值語音通信費

中華電信行動電話加值語音通信費

什麼是加值語音通話費?

語音加值服務通話費:撥打金融或交友等加值服務之通話費用。 簡訊加值服務通信:發送金融或交友等加值服務之簡訊費用

中華電信語音通話費是什麼?

請問手機帳單有一個行動電話加值語音通信什麼意思而且還沒有每一次收費都有那項費用?? 您好,加值語音通信費用為您使用簡碼服務,例如撥打簡碼叫計程車(如台灣大車隊的簡碼為55688),另外如有申請來電答鈴,撥打700可下載或試聽以及編輯鈴聲的功能,所產生的費用即會列在加值語音通信項目下,謝謝。

中華電信特碼通信費是什麼?

訊息特碼發送MMS至行動電話,檔案在10K以內,網內每次3元,10K至30K,每次4元,超過30K,每K加收0.12元;網外30K以下每次6元,30K以上每K加收0.18元。 以WAP方式傳送,以簡訊費用計價,每筆網內收費2元,網外2.5元。

市話語音通信費是什麼?

您以手機撥打生活資訊、金融、計程車叫車或交友等語音加值服務之通信費用